家裡有一間大安區地下室的物件有所有權狀 並且有土地持份(跟樓上每一層的持份一樣大)一直以來 都是出租中一般來講 地下室每坪的價格 大概只有一樓的三分之一但土地持份坪數 確是一樣大請問可以把附近的大概一坪的土地價格(之前附近標售的價格)乘以土地持份坪數 這樣開價來賣嗎??(因為三十幾年的房子了 都更也是有可能 且地段好)找的到潘阿來買嗎??
hugehydrant wrote:我家也有地下室但是登記為防空避難室,只有建物權狀地下室沒有土地權狀...(恕刪) 我家那個地下室 當初是用錢買的 是有土地權狀的土地權利範圍 跟其他樓層比例一樣所以才想說 照土地持份坪數來計價 不知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