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房客 我該怎麼辦? 是否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當初房子承租給一個上班族,合約是一年合約內容也有寫明違約 或者提早搬離押金是不退的,畢竟我有請仲介幫我代租,現在對方竟住不到半年 且要求退押金給他 如果不退 她要白住到兩個月(押金是兩個月)不給我租金等兩個月過後她再走. 這樣不就都只對她有利???? 我不退她要白住,退了我還要請仲介再找然後我還要再支付傭金.
房子我有繳稅 所以不怕國稅局.
請大家告訴我要怎麼辦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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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約在手還有啥好擔心?
若住了不給租金
請發存證信函+訴訟+強制執行去扣他薪水的1/3

押金歸押金
兩者不用混為一談~~
租約如果有去公證,房東是絕對站得住腳的
誰的“房子“是沒繳稅的?

你是說你的“房租“有繳稅是吧?
樓主說的有繳稅,應該是有給租客收據吧
代表有申報所得...

應該不是說房屋稅土地稅這種吧
時間到還白住就直接發存證信函告侵佔就好了....
故意白住的話 很有可能構成侵占

有錄音媽 到時候 請檢察官公鑑就好
建議,還是跟她談談看吧,談個折衷的辦法吧,例如給他多住一個月,退他一個月租金呢?

上法院,打官司,曠日廢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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