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完成後追加預算,我該如何處理?

版上的大家好,

小弟在今年七月讓某工班統包依照設計師施工圖面報價後簽約施工。
因為設計師無法全程到場監工,報價也無法合乎當初的討論,所以後來決定和他終止設計約而自行發包。

而這個統包是親戚介紹的,雙方交情不錯,在討論過程中報價能合乎預算,但是感覺他對某些項目不夠細心的滿口答應,怕事後有爭議,所以小弟在簽約時將設計施工圖一式兩份,連同對方製作的合約書一起簽約,同時在合約上還特別註明"所有材料按圖施工"。(合約上提及總預算連同圖面都有簽名,估價單明細無簽名)

施作過程中當然有因為圖面和實際不符的狀況以及想法改變做了變更,現在工程進行算完成了尚未正式交屋,檢查屋況發現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完善,或是因為後續工程施做保護不良而汙損(比如油漆)。可改善的地方打算讓對方再來修補,而需要更換材料的部分則考慮是否堪用再打算,來做最後的交屋。

但是很不幸的(應該有大大猜到我接下來要提的,也是我想請教各位的),在即將完成交屋和交付尾款的現在,對方又傳了一份追加預算單,總共要讓我多加尾款四十幾萬(總預算兩百)。收到這個報價的我當然是無言了,但是沒辦法還是仔細看看內容,幾十條名目,大概分為幾種,但是都是口頭告知。

1. 施做過程統包自行變更,完成後告知,但是沒有提及預算
2. 施做過程有詢問,有告知金額,經同意後施作 (這部分有扣除的有追加的,我完全同意支付)
3. 施做過程告知無法依圖施做,統包提供解決方案,但未告知預算會增加(此部分占追加項目的最多)
4. 施做後期告知當初估價遺漏,雖然圖上有但是如需施做要追加預算(因為我怕無法如期完成,所以先讓他做了,考慮是否該支付中)
5. 因以上變更造成的短料和增加工資。

我不想因為這件事破壞了雙方的交情,也願意對其中的幾項付費(約十萬元),但是其餘的項目在目前已經all in的狀況下,我實在無能為力。版上有經驗的大大,是否能給與一點方向呢?

最後我的心得還是:免錢的最貴,一分錢一分貨...

謝謝



文章關鍵字
這就是設計跟木工實作間的落差,除非你有很清楚設計師施作方式是OK的,在木工提出無法照作時,你就要注意費用差異產生,其實找認識的有時談錢又傷感情,不談就超出想像的一直產生,所以有時找認識反而麻煩..
好好談吧,雙方都不可能做虧錢的事

allen7702 wrote:
版上的大家好,小弟在...(恕刪)



我也碰到這個困難。
雖然事先一再警告,還是發生跟板主一樣的事,除了2外,還多了設計師自認為加分而做,事先說明並經我同意後施做的外,我一律拒絕支付。
所以收尾收了4個月還沒完工,希望購屋滿週年時可以搬遷成功,但以後再也不會花錢找罪受了。
工班事後跟我說難道我不知道 設計師就是專門設計人的專家。

allen7702 wrote:
1. 施做過程統包自行變更,完成後告知,但是沒有提及預算
2. 施做過程有詢問,有告知金額,經同意後施作 (這部分有扣除的有追加的,我完全同意支付)
3. 施做過程告知無法依圖施做,統包提供解決方案,但未告知預算會增加(此部分占追加項目的最多)
4. 施做後期告知當初估價遺漏,雖然圖上有但是如需施做要追加預算(因為我怕無法如期完成,所以先讓他做了,考慮是否該支付中)(恕刪)

1.既然是統包自行做主
費用理應統包自行吸收
除非是因為工法問題不改不行
且經屋主同意
不然屋主可以不需買單

2.這部份應該沒問題

3.這部份很難去說誰對誰錯
但統包提供解決方案給您選擇
且實際有施作完成的話
個人認為還是應該支付
金額部份可以跟統包協調折扣

4.既然先讓他做
表示他是在您的授意下施作的
那就沒有拒付的理由
畢竟是有做才跟您算錢
而不是巧立名目跟您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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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一點之外
其它三點都是經您同意才施作的
那您又如何要求統包自行吸收呢?

統包有他的疏失
當下沒先算清楚追加再施作
但屋主本身也沒詢問是否會有費用產生不是?
少做的要追減
多做的卻不能追加

感覺上很多屋主都走入了一個誤區
總認為師父沒講就代表不用錢
這點對設計師也許有用
因為設計師本來就是師父及屋主之間的橋樑
所以有很多事情都必須主動告知

但您的個案有些不同
您有考慮到雙方交情
統包那邊亦然
也許很多東西他不直接說多少錢
報多怕被幹譙
報少又怕自己虧錢
乾脆等完工後直接給你成本
只要不虧錢就好
結果搞不好到時您這邊還不願付錢
統包還是要自己貼.....

只要有主動告知
只要您有同意
只要廠商有確實施作
只要價格合理
個人是覺得還是應該付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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