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8日請某家貨運行營業處送貨,並請他代收貨款,原本言明元月底可以把貨款給我,農曆年前去電營業處詢問,說還沒下來,打電話去總公司,總公司說請我向營業處的處長直接拿;可是處長只是跟我說:貨款一定會給我,只是一定要等!想請問我大約還等多久?這樣子的時程算正常嗎?能否請有經驗幫我解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