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樓停車位問題~~車位數跟使用執照不符

大樓戶數不多,各棟選出委員後被推舉為主委,
為了管理費調整一事找出當初移交給管委會的使用執照才發現內有玄機!!

裡面備考附表&建物概要都有記載: 停車輛數室內: 法訂車位38輛`獎勵車位25`實際車位室內63輛,

但我實地去地下室核對,汽車總停車格根本不到63輛,但編號卻真的有編到63號,

讓我心中一直覺得不太對,再加上前陣子新聞說"擅改獎勵車位住戶挨罰、建商竟沒事"

所以一直想要搞懂它,甚至於解決它!

一直很仔細端詳樓層附表被我看出一些端倪,其中指出:地上001層 281 m2:00停車空間,
但我們大樓一樓是中庭跟大廳啊,而且281平方米很大呢,

目前這狀況個人想法有:

1.地下室不足的停車位,其實有些是在一樓,但後來被建商二工改為中庭或大廳!

2.標準的官商*結:建造上用獎勵車位去換獎勵容積,透過手段取得使用執造!

3.個人才殊識淺,誤會建商了!

目前這大樓移交管委會五年多了,有沒有高手可以給點建議或方向的!
因為我也是幹主委的
基本上第1的狀況約有百分之70-80
要查車位的實際狀況請用竣工圖確認
而非二工圖或是現圖

所謂車位僅供參考
有些位置因為設計的問題
雙層位僅能停單部車
或是出入困難僅供小型車停放
很多這類的狀況
建商可能就永遠不賣這些車位
免得被告詐欺或是附但書
這種車位就想辦法塗銷掉
以免多繳管理費或是有糾紛
去查了當初建商移交給管委會的施工圖,

發現大樓臨馬路的店鋪一樓都是兩個法定停車位,

但二工後就變成店鋪了!

想請教的是,如果使用執照確實被列為法定車位,應該再怎樣都不可能變成合法的使用空間吧?

如果哪一天被檢舉的話,是不是管委會要挨罰呢?

(左圖是原始設計圖的圖示,被建商改為右圖,紅圈是落地窗門,藍色區塊是使用坪)


wecan40 wrote:
去查了當初建商移交給...(恕刪)


建商移交給管委會 ,,建商就沒責了!!

問題應在店鋪 買了兩個車位當店鋪??

管委會應該是要知道店鋪怎麼繳管理費

ps 我不專業
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請用谷哥查停車位變店面

非常典型'建'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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