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之前有要求過管理費我們去繳, 點數我們就可自行向物業領取房東說, 管理費她老公都固定會繳, 她實領房租含管理, 算賺到一點零用錢結果沒想到, 公設開放後, 下個月要使用點數登記房東竟然問我們會用到這麼多點數嗎? 分她一半或分她一點嘛....有點傻眼我知道房東對公設也有使用權,不過因為管理費是我們在負擔她這樣不就等於我們是傻子, 付錢繳管理費和公設維護費, 讓她去使用?這樣對嗎?因為對這點認知是如此, 請教大家意見, 或許我認知有誤, 也請不吝指正。感謝大家。
楚楚不動人 wrote:如題之前有要求過管理...(恕刪) 以租客的立場點數不一定在承租範圍內租客雖然被要求繳管理費(含租金)但不表示點數只可由租客使用除非在合約內有約定.......類似的情形租客有繳管理費但不一定在管委會有發言權通常還是讓房東發言跟房東好好談談吧如果房東也有需要,合約也沒寫看要怎麼分吧
2014-06-25 10:47 #1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評分回報推薦如題之前有要求過管理費我們去繳, 點數我們就可自行向物業領取房東說, 管理費她老公都固定會繳, 她實領房租含管理, 算賺到一點零用錢>>>那是他家的事我知道房東對公設也有使用權,不過因為管理費是我們在負擔她這樣不就等於我們是傻子, 付錢繳管理費和公設維護費, 讓她去使用?這樣對嗎?若房租有含管理費和公設維護費付了才能使用點數及其他公設我想 房東的要求 有點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