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 四樓鄰居拿了一張單據過來

說是這三年的公共電費 要我們共同分攤

我們這棟公寓是老公寓 每一層一戶

只有我們這一層是房東出租 有四個房客 其他樓層都是自住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久才來跟我們拿這筆費用

只是.....這三年來 有很多房客搬進搬出

老實說...也不知道該怎麼分攤??

如果這筆費用請房東負擔 是合理且行得通的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呢???

請大家給點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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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是直接跟房東坐下來談談,問不相干的人能幫房東決定嗎?

看當初合約有相關紀載,若無就直接當面談好,寫進合約裡,至於什麼條件雙方能達成共識,沒人知道,總之遇到了,你不談也不行。
跟房東溝通..
問題會有答案的..

debbie915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 ...(恕刪)

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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