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看房+簽約,目前已經交屋一週
前幾天到新房規劃裝潢,卻發現有漏水與壁癌的情況發生
覺得很生氣,所以馬上聯絡房仲與前屋主來討論
討論當天
前屋主一直強調:「這不是漏水,而是下雨外牆滲水進來所造成的,壁癌也是重新粉刷就好....」
也表示會支付這修繕的所有費用
不過我還是覺得很不悅,花了兩千多萬買了一間有瑕疵的屋子....
合約有註明說『現況沒有漏水情形發生』,但前屋主跟房仲沒有揭露這件事,感覺像是在保住價錢的感覺
所以上來問一下,這種情況下走哪種方式會比較有可能?
1.要求退房,因為合約與實際屋況不符
2.要求賠償,(網路上有些文章寫漏水屋折價成交價15~19%),我們成交價2400萬,能像對方索賠360~456萬這金額嗎?
房仲表示漏水情況都是看現況,所以之後如果修好
未來要賣房,就不用跟新屋主說修繕的事情嗎?
我是覺得應該要告知新屋主,所以房子一定會發生折價的情況
這價差應該就是目前要跟前屋主索賠的金額,這樣對吧?
第一次買房沒經驗,還請大家幫忙...感謝
泰哥不魯 wrote:
10月看房+簽約,目...(恕刪)
前屋主一直強調:「這不是漏水,而是下雨外牆滲水進來所造成的
>>這不是漏水??怎樣才叫漏水!!
壁癌也是重新粉刷就好
>>是重新粉刷就好沒錯,但你可能每年都要粉刷,刷到你都不要不要的.
沒找出滲漏水問題解決掉,壁癌狀況永遠不會好.
就算找出問題點,要解決也是很大的工程,要花費的心力跟成本無法預估.
網路上有些文章寫漏水屋折價成交價15~19%
>>這需要結構工程公司或專業檢測滲漏公司鑑定,要先花費一筆費用.
至於折價只能雙方協調,或是法官決定.
求償多少你一定可以要求,但成不成,多少會成都不一定?
以我最近的一個案子,法官認為不算嚴重,我求償折價5%,最後只判給我1%.
官司一年我也累了,只能接受了.
所以之後如果修好未來要賣房,就不用跟新屋主說修繕的事情嗎?
>>那要看是否真的完全修好,還是還有瑕疵沒修好.完全修好自然不需要說,但要修好沒那麼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