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看房+簽約,目前已經交屋一週
前幾天到新房規劃裝潢,卻發現有漏水與壁癌的情況發生
覺得很生氣,所以馬上聯絡房仲與前屋主來討論

討論當天
前屋主一直強調:「這不是漏水,而是下雨外牆滲水進來所造成的,壁癌也是重新粉刷就好....」
也表示會支付這修繕的所有費用

不過我還是覺得很不悅,花了兩千多萬買了一間有瑕疵的屋子....
合約有註明說『現況沒有漏水情形發生』,但前屋主跟房仲沒有揭露這件事,感覺像是在保住價錢的感覺

所以上來問一下,這種情況下走哪種方式會比較有可能?

1.要求退房,因為合約與實際屋況不符
2.要求賠償,(網路上有些文章寫漏水屋折價成交價15~19%),我們成交價2400萬,能像對方索賠360~456萬這金額嗎?

房仲表示漏水情況都是看現況,所以之後如果修好
未來要賣房,就不用跟新屋主說修繕的事情嗎?
我是覺得應該要告知新屋主,所以房子一定會發生折價的情況
這價差應該就是目前要跟前屋主索賠的金額,這樣對吧?

第一次買房沒經驗,還請大家幫忙...感謝
泰哥不魯 wrote:
10月看房+簽約,目...(恕刪)


前屋主一直強調:「這不是漏水,而是下雨外牆滲水進來所造成的
>>這不是漏水??怎樣才叫漏水!!

壁癌也是重新粉刷就好
>>是重新粉刷就好沒錯,但你可能每年都要粉刷,刷到你都不要不要的.
沒找出滲漏水問題解決掉,壁癌狀況永遠不會好.
就算找出問題點,要解決也是很大的工程,要花費的心力跟成本無法預估.

網路上有些文章寫漏水屋折價成交價15~19%
>>這需要結構工程公司或專業檢測滲漏公司鑑定,要先花費一筆費用.
至於折價只能雙方協調,或是法官決定.
求償多少你一定可以要求,但成不成,多少會成都不一定?
以我最近的一個案子,法官認為不算嚴重,我求償折價5%,最後只判給我1%.
官司一年我也累了,只能接受了.

所以之後如果修好未來要賣房,就不用跟新屋主說修繕的事情嗎?
>>那要看是否真的完全修好,還是還有瑕疵沒修好.完全修好自然不需要說,但要修好沒那麼簡單.
泰哥不魯 wrote:
10月看房+簽約,目...(恕刪)


你可以主張的就兩種,一個是減少價金,另一個解除契約

我之前買過一間房,過完戶交屋前被我發現地下室滲水嚴重,屋頂也嚴重漏水,我是去申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原屋主很好講話,所以調解成立解除契約,房子又轉登記回他名下,然後錢還我。不過那次我賠了大概三十萬(一千多萬的物件),就仲介費跟銀行利息,要全身而退不賠錢可能有難度。

房屋漏水在法院實務上不算重大瑕疵,所以上法院最多就是判減少價金,要解約很難,也曠日費時,建議可以跟原屋主談就談,盡量不要走法院這條路。
想退休的人 wrote:


前屋主一直強調:...(恕刪)

都怪台灣司法沒路用
漏水不算重大瑕疵
基本上連建商蓋的新房
也是沒在鳥法規
漏水就打針撐過半年就沒責任了
一般民眾不懂法令還呆呆的折價金
懂法令的人就直接幫你打針
幾千元而已
半年一過就是你家的事
泰哥不魯 wrote:
10月看房+簽約,目...(恕刪)


漏水屋 先找合格技師檢查 估價
保存所有證據(包括照片)
最好先申請區公所調解 (申訴書 保存資料和確定時間點)
之後如果打官司比較方便
之前朋友有看完房子付了訂金,然後發現有漏水的情形要退訂,但對方也是說要負責修繕到好,
我們不想買了,對方不肯退訂,詢問律師的結果,說就算對方簽約書有保證無漏水,但就算打官司,也不可能全部拿回來,而且還有律師費,最後是解約,拿回部份訂金
你是跟信義或者永慶買的嗎?他們有漏水保固,請房仲先找防水師傅來看要怎麼處理,看要多少錢,防水師傅找保固長一點的,有些兩年保固,有些六年保固,先和解看看,三方一起出來談,談不成就寄存證信函,再看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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