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買了一件中古屋 老透天
屋主都主張沒問題
已快到交屋日前
在驗屋時。後面鄰居突然跑出來大吼
主張
後面防火間隔都是他們的土地
他們的土地被佔去蓋房子。大概10幾公分
目前 賣方屋主申請鑑界。
1.假設。真的有侵佔別人的土地
我可以用此主張不買嗎?
2.由於政府人員說有遮蔽了 要清空
在交屋日前幾天才會有鑑界結果。
有可能無法界定。
這樣交屋日時。如無鑑界結果
我是不可能同意並簽名蓋章的
真的可以如律師所說
這樣可以用合約。解約的方法
寄存證信。7天之後就可單方解約嗎?
因為對方無法續行合約而解約
原因是還沒簽交屋!!!
但房仲的代書。卻說要法院上判?
因為已經過戶了只差交屋。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