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不是我,只是好奇問問看有人是租住家當辦公室的嗎?我逛了591一圈,辦公室租金貴很多,住家比較便宜一定會有人這樣做吧,但我身邊都沒聽過有人這樣做如果一間小公司頂多4-5人就租在某棟住戶房子裡面,沒有大樓管理員,也沒有管委會那種會怎樣?
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劃分商業區肯定沒問題住宅區除了住一不行之外住二、住三、住四都有可能詳細得看公司營業項目內容為主不過一般住三、住四應該可行性很高也可在臺北市商業處-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網站申請預查那應該可以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