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oooo wrote:
我將保留法律追朔權

請限期道歉(恕刪)


法律追朔權是什麼?

我國的法律沒有這個名詞也沒有定義。
民法(請求權消滅時效規定在民法第125以下以及其他部份)或是刑法(追訴權時效規定在刑法第80條以下以及其他部份) 法律時效都是從事件發生開始,也就是你具有請求權或是該當告訴權人資格起算,中間除非有法律事由不然絕不中斷。

一般公眾人物或常說保留法律追朔權,常是作秀用的。

從今天起六個月內要記得去告,沒什麼追朔不追朔的,不行使即告消滅...法律是不等人的。
請問有人可以把樓主
一開始貼的原文
全部貼上來嗎??
因為可能會有總公司的人會來看
樓主有改過了
所以需要原始的文章
有的話~回復貼上吧
感謝了~人不能做壞事還理直氣壯

cocan wrote:
法律追朔權是什麼?我...(恕刪)


哈~~~
我正想糾正一下樓主
沒想到大大手腳這麼快!!

給你一個讚!!

bossoooo wrote:
我將保留法律追朔權請...(恕刪)


快點告!不要在那邊保留!告下去你的工作資料就保不住了!

我倒想看看在你告下去之後,全家對你這自行吞貨還賣黃牛來損及全家商譽的人的處理方式!
我只是路過的..............看這裡這麼熱鬧忍不住就留下了足跡.....
===================== || 會飛不會飛!! 小強還是小強!!! || =====================

bossoooo wrote:
小弟我在上大夜經常會...(恕刪)

話要講清楚啊!

大家會誤會你就是那隻黃牛
基本上
法律追朔權--不用保留 因為你也無法拋棄
所以要告趕快去告 不然會被笑

另外 原來全家沒有規定自己員工購買的數量?
那還蠻需要檢討的就是了

至於閣下愛轉售就轉售吧 畢竟賺不到我的錢
況且一個聯盟人人平均賺個三到六萬很多嗎? 我笑了....
哈~真的是超級偏執的價值觀,我想,你是顧客,當然有機會有能力買多少就買多少,但如果你是全家的店員,不管你有多少荒謬無稽的理由,都不建議你買甚至還拿去謀利,因為你站在一個裁判兼球員的角色,你不想顧你的人格,全家自己還有招牌要顧哩~
有沒有問題我是不知道拉,你可以報出在哪家店工作,我去客訴一下,
就知道公司對這種行為會不會在意,這樣大家就知道到底有沒有問題

我只能說,現在社會怎麼了,價值觀偏差這麼大
就算要做這種事情,也不要出來高調宣揚自己是沒有錯的

bossoooo wrote:
我將保留法律追朔權請...(恕刪)


期待開三聯單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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