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二話不説,立馬打開保證書及發票,向經銷商回報這狀況,經銷商也回覆會回報總公司及派員來檢測這情形,而該員在三日後出現了,檢測結果為控制版壞了,再經由該員解釋,這型號的電視壞的機率為萬分之一,很少有問題,應該買到瑕疵品(機王),心情更加跌落谷底,隨及問將如何處置,該員回答,要拿零件(控制版)來換,我心想這是瑕疵品,為何要我消費者承擔這不良品,況且還非人為因素還不到五個月,立即拒絕修理。
事後再聯絡客服,給予我答覆是,我們一樣請專人修理並附送小禮物給您,聽完更是氣炸了,我要的只是你們去負責你們公司的不良品,難到不用回收再換予新機嗎? 更何況是間大品牌的公司,售後服務怎會如此,現在思緒煩躁,請各位大大幫幫忙,看有無更加能捍衛消費者權益的作法,已經10來天沒電視看了,最近我也去找消保官來詢問了,但就希望能圓滿落幕...

我連底座的塑膠膜都還沒拆...
版主的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