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因岳母家的電視老舊,
想幫家中長輩換台大螢幕電視,
於2023年在燦坤採購了1台OVO 65型量子電視,
為何會選購OVO這牌子?
除了價格不貴外,
還有就是OVO一出來時我就是他們家的使用者,
我買第一個OVO 產品就是B5電視盒,
目前露營也是用OVO的投影機,
雖然知道反應速度不快,
但用它內建程式播放NETFLIX,
是不會算在家庭成員數量內,
覺得CP值算高又是台灣廠商而且保固3年,
當下就選擇他了。
但用到今年5月中時該電視因無影像卻有聲音之問題向OVO報修,
2個星期後OVO派工程師來看,說這台無法現場維修就走了,
又過2個星期都沒回應,直到我再次報修詢問維修進度,
6月中時OVO就送一台電視過來並將有問題電視收走。
原以為事情就此圓滿落幕,
沒想到交換的電視於6月底時又發生相同問題,
於是7/1再次報修,
後於7/4、7/5皆接獲來電說7/12會再送一台電視過來,
7/12時也如期又換了一台電視且已使用。
惟7/13時接到自稱物流的來電說電視送錯要立刻將電視收走,
我於電話中回答沒收到OVO說要收走電視之相關訊息,
等我電聯OVO瞭解原委後再行答覆。
但7/13該日因為是星期六去電OVO無人接聽,
便電聯物流業者表示目前家中僅有老人家不便回收(此時人正在露營區),
星期一將主動去電OVO後再行答覆。
7/15去電OVO客服(分機52客服專線一直打不進去,之後隨便打個分機),
該人員表示會請承辦人員與我聯繫。
7/16中午接獲OVO來電,
表示7/12送來之電視為物流誤送需取回,
我表示7/4、7/5日時皆接獲來電表示會送1台電視過來,
若該電視取回後,原送修之電視何時可回來?
但該承辦人員只不斷表示7/12送來之電視需馬上取回,
並未對送修電視何時回來正面答覆。
因與7/4、7/5承諾部分有落差且無法得知電視回來日期,
故詢問該人員這部分有辦法申訴嗎?
該人員回答你現在不就再申訴嗎,隨即掛斷電話。
7/16老婆回家時發現電視已被搬走,
經詢問岳母表示中午時有人進屋自行搬走,
(電視放透天1樓客廳,客廳外以紗門隔絕騎樓,紗門未鎖)
留下一臉錯愕的老人家(我聽到時也蠻錯愕的)。
本案從5月報修,迄今電視也尚在維修中,
先不論電視維修為何需要這麼多時程。
但小弟比較介意的是我7/13於電話中已向物流明確表明需與OVO釐清後再行答覆,
7/16與OVO溝通時從未同意可進屋取貨,
那為何物流可以直接進屋取貨。
是維修SOP本來就是這樣子,
還是我大驚小怪理解有誤?
為此有稍微查了一下入侵住宅是屬於告訴乃論,要於6個月內提出,
但我本意並非要逞罰或賠償,
只是想要個合理的解釋來對我岳母說明7/16所發生的事情。
除非迫不得已,不然自己目前也不想訴諸法律。
故想詢問大家我這案件該如何處理會比較洽當?
以上言論既然有PO出來我就會對此負責,
若OVO或物流廠商有看到此訊息的話也歡迎跟我聯繫。
聽我老婆轉述,物流的解釋它們其實也很無辜,
7/16(二)當天物流到我岳母家後打電話給我們,
但我們都沒接電話,
他們在外頭等候許久只好進屋取貨。
通話內容經我老婆轉述僅此而已,
未針對我1950第二次申訴的訴求進行說明(第二次申訴內容於下段補充)。
也未說明究竟是OVO請它們7/16取貨還是物流自行決定取貨,
因7/16 OVO去電給我後1小時物流就已進屋將電視取走,
時間點非常的恰巧,所以對物流的回答開始產生疑惑。
P.S. 我1950第二次申訴訴求如下:
1.案經貴公司說明113年7月16日係物流自行進屋取貨,為防類似情事發生,惠請貴公司秉其產品責任與物流公司以明文簽訂未經顧客同意勿擅自進屋取貨之條款,或有其他可防範方法亦可。
2.若確為物流公司擅自進屋取貨,亦煩請貴公司協助請該物流公司送回產品時,向該屋屋主解釋本案申訴事由。
3.另貴公司表示確有收到待修之電視,惟因尚缺物料之由,預計9月中旬方可完修,故請於113年9月18日前將完修電視送回,並將該電視保固期限展延4個月(因該電視已維修4個月之久)。
9/9上班時才發現9/6下午OVO有回信給我,
先解釋為何物流會打電話給我老婆,
然後說明他們有再次跟物流鄭重強調前往客人家前務必電聯確認,
並再次跟我致歉,
最後有對我前1封後續保固的疑問進行說明。
內容如下:

因為OVO回信的內容感覺僅對物流口頭訓誡(希望是我錯覺),
好像無法防範類似情事發生,
還有物流的解釋我是聽我老婆轉述,
我也怕我誤解物流的意思,
最後就是本案我也不想另開支線(OVO對我解釋,物流對我老婆解釋,都感覺有點避重就輕),
所以就上述問題我就回信給OVO。
內容如下:

原本以為情況已開始好轉,
沒想到事情好像又複雜起來,
最後本案除了對自己留下紀錄外,
若有網友覺得我的處理方式有失當之處也煩請給我指教(畢竟小弟第1次使用1950申訴)。
主要內容如下:
1. 7/16客服在與我爭執下誤認我同意取貨,即轉達物流當天下午可以去取貨。
2. 物流說他們有打電話給我,但我沒接,所以司機直接到家門口看有沒有人在家,後來有看到我岳母並有說明緣由後才進屋取貨。
3. OVO後續會與物流簽訂條款,明訂前往前務必電聯通知到客人後才能前往送件。
4. 7/12取走有問題的電視後物流有送回工廠,但沒說要維修;7/13物流通知送錯貨也沒修正後勤紀錄;7/16物流取走誤送的電視後也沒通知OVO,以致OVO以為我收到商品,沒將7/12取走的電視進行維修(但應該有將7/16取走的電視送至購買人手上吧?)
5. OVO有收到我的二次申訴函,並再次致歉。

因中秋假期期間我沒收信,
9/18接到OVO的電話說我的電視已維修完成,
問我送貨地址是否有變更?
當下想說怎麼這麼突然要送貨,
那我申訴的內容該如何處理?
於是電話告知再未收到陳述意見之解釋請先暫緩收貨。
隨即收信即看到9/12 OVO的來信。
也因9/12的來信讓我大致知道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應該吧),
我5/13進行第1次報修後有技師過來看後無下文,
故於5月底進行第2次報修,
6月中即送來1台電視並將有問題的電視收走,
但該電視於6月底又發生問題,
故於7/1進行第3次報修,
因為第2次報修時係送來1台電視並將有問題電視帶走,
所以7/4及7/5接獲來電說要送1台電視時便不疑有他,
而依OVO給我與物流的對話紀錄得知,
我的第3次報修OVO是採取收貨後再維修而非換貨,
但好巧不巧7/12物流剛好送錯貨給我再把有問題的電視收走,
然後7/13物流已知送錯貨要收走電視,
但卻未工廠告知原收走的電視要維修,也未修改後勤紀錄,
7/16中午OVO告知要取回送錯的電視,
因7/4、7/5得知為換貨故與OVO客服爭執那何時可取回電視?
但客服因無法給予回應另要求送錯的電視需取回,
最後導致當我說要進行投訴時電話突被掛斷,
此段看到OVO提供之紀錄寫到客戶同意收貨,但處理時程太慢要進行申訴?
於是7/16下午物流就以為客戶同意進屋收貨,
但收完貨卻也未告知OVO取貨成功,
以致OVO一直以為我有收到商品?
若不是我8/6有進行1950申訴的話,
我的電視會不會迄今都尚未維修?
當然相較購買新電視的客戶與維修舊電視的客戶相比,
公司當然會以買新電視的客戶權益為主,
但就以上7/16 OVO對新客戶的積極度,
相較我從5/13報修迄今的消極度而言,
差異也太大了。
至於我最介意未經同意進屋取貨的部分,
我先前應該是誤會物流了,
照OVO的解釋7/16中午不知是真的誤會我同意或者是真的急於取貨,
就跟物流說我同意取貨,
物流也沒跟我CHECK就直接進屋跟我岳母說我們同意取貨,
然後我們回家詢問後才發現我們沒同意,
以致感覺被欺騙而有所抱怨。
為此,我也回了一封信給OVO,
希望事情可以圓滿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