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領事事務局看到入境澳洲的這項規定
大部份的個人用品,如衣服、鞋類及個人衛生清潔用品(不含香水、毛皮),可以隨個人行李免稅攜入澳洲。至於一般性物品,包括禮物、紀念品、相機、電子產品、皮製品、香水、珠寶、手錶及運動器材等,十八歲以上的旅客,每人可免稅攜帶最多價值900澳幣之物品入境;十八歲以下的旅客,免稅物品總額則不能超過450澳幣。另外,十八歲以上的旅客,可免稅攜帶2.25公升酒類,250隻香煙或250克雪茄或其他菸類產品。澳洲政府對超過上述免稅額的一般性物品及菸酒品,將全數課徵關稅,而非僅課徵超過免稅額的部分。
小弟我後天要前往澳洲
但是仔細一算我自用的筆電+數位單眼+手機會超過900澳元!!!
所以這代表我會在入境時被扣稅嗎????
還是說上述規定是針對未拆封商品
自用不需申報???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