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cactus wrote:
要它們吐出我的買車金額,我想依照死要錢的原理,應該是很難!
如果願意換一台新車給我當然是最好(誰知道哪天會不會有其他問題),
給我賠償我也可以接受(有瑕疵的東西怎麼還能賣原價),
額外跟他們要賠償金額,這是天方夜譚,想都不敢想...(台灣消費者不比國外!)
看起來是想要拿回一台新車,並且也要賠償金
但車子壞掉了,人家也負責修理完成了,應該也沒有收錢,這樣你在消保會前,應該是站不住腳的
新車領一領,代步車趕快還回去,不然你被告侵占或是其他什麼之類的,留了案底對你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