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融資公司上班的我~1.直接找保證人,討回剩餘債務及相關手續費(手續費3,000元~6,000元)2.狂播打保證人的手機及調閱保證人相關親屬資料,並且狂播打給保證人相關親屬任職的公司。3.每天造三餐徘迴債務人/保證人住宿附近4.狂播打債務人公司拜訪基本上100%都可以討回剩餘債務。車主繳不出來,貸款公司的錯嗎?乖乖把錢拿出來一次繳清不就好了!曾經1天討債百萬現金的我~貸款中的機車100%不可以變賣,若查到屬實直接判定一次繳清,並給法院提告
要記住,銀行是錢的奴才,而你是錢的奴才。你有錢,銀行服務你,你沒錢,去賺錢!保證人保的是錢還是車?當然是錢!車只是借貸衍生物。跟車有什麼關係!錢還清,車你如何主張銀行才不管你!還錢的還不起當然是找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