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2033026 wrote:
小弟剛滿19,想自己...(恕刪)
你或許有不想讓家人知道的苦衷,
但是...我認為可以的話還是讓家人知道會比較好...
如果你就是要瞞著家人,那麼這也就代表你將無法獲得家人的協助,
保險與稅務文件類的還好處理,
如果發生車禍車損時呢?誰能協助處理?還是這時才硬著頭皮告知家人?
老實說我完全無法理解這類不想讓家人知道的想法,
我的首輛機車是在17歳時在母親的見證下簽車的,
我不願意利用朋友的名義也不認為這種是有必要瞞著家人,
事實上這樣也有好處,無論是維修保養費的周轉,
而且停放家門口時,家人們很清楚這是我的機車自然也會在進出時特別留意是否有狀況,
如今自己已經能自主牽大羊,無論保養維修也不需要向家人周轉,
但是我依然還是光明正大的對家人說我牽大羊了...
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
要隱瞞自己牽的機車又要花多少心力,
更不用說你也難以光明正大地騎回家中,
相反的,
我從未成年起就不隱瞞機車的事至今,
也因此我根本不必費心思隱瞞家人,
也曾經出過車禍住院並連絡家人,
而我也常用普通重機車與大羊載家人出外辦事,
終究沒有祕密也沒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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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
1.專用信箱租金,每具每年新台幣300元。
2.租金係按季計算,每次租用至少須預付半年,起租當月優待免收租金,惟起租當月即退租者不予優待。
3.另收鎖鑰保證金400元,退租時將鑰匙及鎖鑰保證金收據完好交回郵局,即無息退還。
二、租用
1.顧客欲租用本局設置之專用信箱,請逕向轄內郵局洽索申請書1份,印鑑單2 份, 登記卡1份填寫,交付經辦窗口辦理。
2.個人申請者:本國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外籍人士繳驗護照或居留證。未成人申請租用者,尚須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但在校學生以個人名義租用信箱,則僅繳驗身分證及學生證即可。
3.個人持身分證件正本,親自至窗口辦理租用手續者,經核對相關證件係本人租用,即可辦理繳費手續。
用這方法看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