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是問個庫存,立馬給我漲價一萬二,這家網購公司有沒有職業道德,請各位評斷囉!!!!!

下個月網路購物規則有改囉,特價品立刻匯款買下去,買家有保障了,只是賣家也可以裝死說缺貨吧。


消保處新聞稿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制度更臻合理!
日期:105-04-11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經濟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訂定之「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以來,迄今已逾4年;惟網路技術一日千里,操作方式及科技化發展,更是日新月異,為解決新型態之消費爭議,避免因實務操作方式未臻明確而產生消費爭議,經濟部乃研提「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5點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5次會議審議通過。
本次修正內容,說明如次:
一、明定業者負有提供網路交易確認機制及履行契約之義務:為降低履約爭議之發生,並保障消費者權益,爰參考外國立法例,規定企業經營者就消費者訂購流程,應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及價格等之確認機制。
二、刪除「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規定:要約及承諾之意思表示合致,契約即為成立,為民法之基本原則,原規定「企業經營者得於契約成立後二工作日內附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之下單」及「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已有創設法律之嫌,將造成民法體系之紊亂,且倘消費者係以信用卡付款時,亦可能造成消費者下單與實際扣款之時間差,恐另成為「已付款」時點難以認定之爭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零售業等網路交易機制藉由本次之修正,除賦予企業經營者應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及價格等確認機制之義務外,亦解決歷來實務常發生爭議之問題,並將契約之成立及履行之各項法定要件與效力,以及履約之消費者保護事項,回歸適用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使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制度更臻合理。

ketrddem wrote:
這就叫漲價有理嗎?...(恕刪)


感謝,黑名單
ketrddem wrote:
這就叫漲價有理嗎?...(恕刪)


像這種便宜的價錢

通常買起來一定很麻煩

不是叫你補錢 就是跟你說沒貨 不然就是跟你拖

不要說12000連50元的東西都可以這樣搞 就是不想虧錢

ketrddem wrote:
這就叫漲價有理嗎?...(恕刪)


沒買到就算了
能刷退就好了
也許廠商的特價期已過,就別為難行銷人員了
125的馬力在台灣真的很夠用
雙載也沒有爬不上去的山
gt125也就五萬多而已

當年豪邁150也就五萬元(大賣場賣的)而已
路過..

這種車要7W5 ?


ketrddem wrote:
這就叫漲價有理嗎?...(恕刪)
這種事情在台灣網拍我也遇到過~~~~下標了~~~過了一週還沒出貨 我寄mail詢問 [才]跟我說缺貨~
看起來是常態性的問題~~~

最後在其他網路找到東西~不過也比較貴~

看起來消費者權益~在台灣還是很差
所以很多東西乾脆好市多買好了~~貴了一點 但真的不好用還可以爽爽退貨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網購不是有鑑賞期嗎 不知機車有沒有

若可買來給他放幾天在退貨搞她一下 但牽扯行照問題 不知可不可

我才不屑網購買東西 一堆問題 我寧願眼見為實 親自驗貨
前幾天新聞有報...現在網拍就算100萬的東西不小心打到1元只要被標到就要以1元出貨履約...給您參考..但若可以退回刷金就退了吧...這間總公司後台蠻硬的....不需要去浪費時間...

南勢溪的彩虹 wrote:
網購不是有鑑賞期嗎 不知機車有沒有
若可買來給他放幾天在退貨搞她一下 但牽扯行照問題 不知可不可
我才不屑網購買東西 一堆問題 我寧願眼見為實 親自驗貨

不是鑑賞期
按法規來說
消費者不能使用商品
如果使用過還退貨
業者可以收取適當費用
機車更麻煩會有領牌問題

你交易單上如果是6萬多

也成功交易了..已付款

商家都得用6萬多賣你

如果交易還沒成立

那漲價是合法的

你可以選擇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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