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自以為是,可能為您惹禍上身。(純分享,勿筆戰或炮我)

我怎麼覺得自以為是的是你?
怕被撞乾脆坐大眾運輸不是更好?
人家雞婆是為大家好
你雞婆是只為了你自己好
誰優誰劣高下立判

itogo51636 wrote:
各位朋友您們好:今...(恕刪)
看完這篇廢文 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好心提醒你會惹什麼禍上身?

前面回文寫的好 樓主是不是沒什麼朋友?
明知道會被砲還硬要上來PO一篇,到底誰自以為是?


說真的,我真心覺得樓主PO文的主題是指自己。

根本想太多。

擔心撞到騎士把後照鏡收起來。。。

你乾脆下車幫忙指揮交通算了。




itogo51636 wrote:
各位朋友您們好:今...(恕刪)

1.交通法規有規定,只要你行駛在路上,就要有後照鏡
你停紅燈時把後照鏡收起來,誰都會認為你沒有使用後照鏡
警察也可以當下開單、未依照規定使用後照鏡(有誰會知道你是毀損還是刻意)

2.敲車窗的問題也很妙
敲車窗有沒有惡意我不確定
但是裝、拍、打車窗我會確定有惡意
還有~
敲車窗前要先清楚車主身分
那何不你先主動公布車主身分

我就敲過一台汽車的玻璃窗
原因是車主的雪紡長裙一大截在車子外面拖土
如果善意提醒像你說的那麼麻煩,還要確定車主身分
那就大家獨善其身就好
油箱插油槍或沒蓋、包包放車頂、小孩掉出車子...等汽車駕駛自求多福吧

itogo51636 wrote:
各位朋友您們好:今...(恕刪)


所以你覺得騎士邊騎邊敲車窗會比較好?
itogo51636 wrote:
各位朋友您們好:今...(恕刪)

玻璃心喔..
你的事情我也幹過,怕被撞鏡子的話 你就留旁邊多一點空間,真的無法切靠左的話再收鏡子就好了..
再來我也敲過別人窗,那是騎車被別人剪線就差30CM就親上去了,敲窗要他注意一點..


小葉叔叔 wrote:
1.交通法規有規定...(恕刪)

你只是想看正妹車主吧 呵呵
想給機車騎士一個方便的出發點是好的,
不過我都只是把車子稍微左偏或右偏一點點就好了,
把車頭偏一下讓機車好通過,還遇過有騎士跟我說謝謝的。
晚上一堆汽機車不開車燈,我也不敢對她怎樣,我只會離她遠一點
法律跟我們生活習習相關,還是要多關心。

樓主自以為沒違規,確實如果你停在路邊收起後照鏡,沒違規。
但當你已開上路在等紅綠燈,就是行駛中,收起你的後照鏡,你就違法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汽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你可能認為你又沒有"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但收起的後照鏡是無法照後面,那就是變更原有規格,足以影響行車安全。
你大概又會抗議那車廠為何要設計可以收起的後照鏡....問題是車廠是要讓你停車後收起來,又沒讓你在行駛時收起來。(沒有行駛自然不會影響行車安全,誰管你要怎麼改或不符合規定.)

當然你說對一件事:不管怎樣,不要隨便敲別人車窗,除非他有立即性生命危險!提醒車主注意有很多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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