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要回身分證的時候口氣不要太78 說話要小心不要留手尾
免得被錄音然後上法院的時候 妹靠模馬賽
假設樓主已滿20歲為前提
未滿需監護人同意才能買昂貴物
以口頭確認買車並交出身分證
事後反悔不買
當然可以~
但就看車行要你補償多少辦理費
如樓主堅持不願賠償車行是可告你的
接著樓主要取回身分證車行也是不能拒絕的
無故扣留身分證樓主也是可以告車行的

wsx870207 wrote:
小弟最近買了一台機...(恕刪)


看到調車那段,
感覺就是問老闆餐點少一份,等了很久說沒有做的話不要了,
老闆都會回說有做了,快好了~~結果一等至少10分鐘!!!

不知道等調車等了幾天了?
如果調到了為啥還要等?
老闆應該也不太可能還沒調到車就先給對方錢.
周公也愛我 wrote:
很好奇這個問題
法官是看證據辦事的


常理判斷沒有約定你身分證怎麼會在他手上, 這種小事你在法庭硬凹只會反效果

如果你是重刑, 硬凹求一線機會, 不認同但可以理解, 這種小事不要自找苦吃(到時被斥責事小, 對你心證不好多罰你一點很可能, 甚至本質上做偽證那可不是罰點小錢可以打發!!)

他調車可能有運費有行政損失, 跟車行好好談談, 就好比你有繳定金反悔沒收, 看他們接受多少補償

很欣慰絕大部分網友觀念正確, 口頭意思表示也是有效的...要不然這個社會任何事都要白紙黑字嗎? 社會馬上退回史前時代
Gamestar wrote:
看到調車那段,感覺就...(恕刪)


他跟我說他從外縣市買了這台車 我半毛錢都還沒付 他已經自己先付給外縣市的車行了 然後說因為從外縣市買的所以沒辦法退 在自己縣市還可以

wsx870207 wrote:
但因為某些因素想退車...(恕刪)


雖然沒有簽約也沒有付訂金
我怎覺得是車行為了給你方便購買,所以才會這樣簡單辦事?
不然大可以照規矩來,簽約、付訂金、甚至是影印或者保留身分證阿...

人家都已經為了你去調車了,你才因為個人的"某些因素"才在退訂,我如果是車行我都覺得你根本就是在耍人啊
不如試試看雙方各退一步,你吃虧點包給車行幾千塊的紅包,拜託他看能不能趕緊將車銷到別家車行去...
周公也愛我 wrote:
很好奇這個問題法官是...(恕刪)


那版主的身份證上和印章是怎麼到車行的手上...難道車行會法術?

如果這樣不成例

那換個角度想

你把證件都給了車行,車行把車賣給別人了

沒車賣給你...去現在買車又漲價,原價買不到了
你說你上次放在我這的證件拿回去,我們沒簽約,你也沒付訂金

那你覺的如何?

不是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想
jordan23jd23 wrote:
...口頭說要買 依舊是成立合約
恕刪)


這要在有直證據的情況下 比如說錄音錄影

不然只能靠法官客觀心證了

法官如果不恐龍的話,樓主是會敗訴的
因為沒有要買的話 ,證件是怎麼到車行手上的

樓主看能不能跟車行協商 打折賣回吧
我真心覺得奇怪,一堆人說口頭契約

那問題來了,根據樓主提供的訊息,我得到以下狀況

1.沒有簽訂任何契約....那何來契約有效?

2.車子尚未到達,也沒有完成任何領牌程序,或正在行使領牌程序....那何來契約有效?

3.口頭承諾行使購買權,但實質上位拿到商品,甚至商品根本還沒出工廠,那何來成本的延伸?進而造成店家的損失??

若看完這些,還是認為購買人違約,那是否未來購買商品都不能有考慮期了

就連購買房子,付訂了,簽約了,都還有契約猶豫期,並且猶豫期內是完全不能吃訂金的

請問今天機車在台灣,是完全客製化嗎??若不是,那為什麼尚未領牌,卻不能賣給下一個客人??

須知,身分證扣留是為了辦牌

小弟有反方向的見解 樓主可以聽看看

請跟車行說要簽正式買賣合約 並交付訂金

合約上面直接寫明交付日期

如果時間到了 車行交不出車 他必須要賠償你訂金的價金

並還你原先交付的訂金+證件

如果只是因為交車日過久.不願意等

可以參考看看啦.

真有車 三天內就會調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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