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的綿羊要注意了!警察開始取締燈系了!?


joelandtw wrote:
燈改非常黃那種(還遇過紫的,藍的比較多)


不好意思喔,我的方向燈還是維持在原廠的黃燈,
有圖有真相,麻煩請看照片。
沒開你2樣就該偷笑了!! 那警察對你真好~

不專業投資客 wrote:
沒開你2樣就該偷笑了...(恕刪)


我的確是蠻感謝他的!
而且他態度也非常的好~
終於肯管了!太棒了!+100,還有排氣管噪音,氙氣大燈也一起管一管吧!不要只是會抓安全帽~

LinHuxs wrote: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最近也改管!
因為SM250原廠管黑管太吵,又太容易過熱。
所以改管變 "安靜",大腿也不會這麼熱。

最近還有車友原廠管被警察刁難.....
我想還是改裝品販賣源頭這邊作標準....
不要一昧的禁止改裝。
[A Man After Dark]『文字/影像/音樂/還有過剩的自我意識』http://blog.yam.com/ajump
打鳥燈最該死其它的我沒什麼意見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能解決你

LinHuxs wrote:
現行新型機車的設計,...(恕刪)

前提是要符合法規

怕被抓就別改很簡單




nobodyaj wrote:
最近也改管!因為SM...(恕刪)

變安靜??這點我很懷疑


joelandtw wrote:
沒有???你知道為什...(恕刪)


那前方小燈(定位燈)改紅色一般單顆的LED(非爆亮那種),你覺得安不安全?
剛剛看了這篇文章忍不住第一次發文 我自己有改方向燈跟定位閃爍器 但...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
大燈:以前自己騎G3改白大燈(配合車體好看) 後來常常看到對向也是白燈
被刺眼多次後覺得自己要改回黃燈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排氣管:那時候原廠排氣管破洞換改裝的管(傻傻的不知道排氣口斜上) 後來停紅綠燈也是常遇到別人
的排氣管直接噴臉 感覺不好受 又剛好台北開始抓排氣管 於是又換管

後燈:
每個人的燈 時間久了亮度不盡相同 有時候騎車跟在別人後面 前方的燈是否已按煞車 對於這項判斷
20台可能會有1台誤判 當然~一直注意後燈的話 不會誤判 因為亮度不同
假設當時的您在看路標(美女?)或其他事物 有可能造成遲鈍 並讓您再觀察短短時間內的流速
但如果裝閃爍器的話是不是可以直接判斷前方已再按煞車
我想說的是 煞車後燈有裝閃爍器是否可以給別人更準確的判斷?個人看來是可以的

方向燈:車距50公尺以上在看的嗎? 不管什麼顏色 一般車距都一定看得清楚
除非亮度不足或者根本沒注意前方方向燈

總結:個人認為事情不能以偏概全 法律規定不一定都是對的 只是當時傾向這樣規定
車是自己花錢買的(政府只會萬萬稅 難道會幫您分攤嗎?) 只要不影響大眾
想怎麼改應該有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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