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住永和,每天騎車下班行經中興街,飽受看到家卻回不去之苦,今天回家因為有路段(中興街中段)在施工,路口沒有告示,重點是造成塞車並不是施工而是並排停車,在同一車道裡面我緊接在兩台車左側,對向有一車並排造成對象汽車需超越超車線,車頭部份會擠到我方車道,也就是我必須倒車一段距離讓對象車前行,對向才可以通過。重點來嚕,並排車只有打開窗戶後照鏡則起來,往旁邊靠一點,繼續違規並排。

結果跟我同行也就是在我後方車輛,對我咆哮@@ 我傻眼 說我讓都不讓,以路權來說我有錯嗎??錯在我騎車
然後對向違規沒錯

還是我真的錯了!!如果給對向車撞上 我是自認倒楣不讓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