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長時間不使用 強制險跟那些費用不用繳?

車輛如果可能放置兩三年長時間不使用
目前已知強制險要在路上被攔檢才會有罰款問題,不上路的話就沒問題,之後要辦也不會追討前年未繳費用.
但燃料跟牌照稅還是要繳,請問以上有誤嗎?
或者繳銷會比較好嗎?
如果我所知道的消息沒錯的話...
只要去監理所申請車輛停用就連燃料稅與牌照稅都可以免繳,
是否要繳回牌照就不清楚了,
而恢復使用之時當然就必須申請使用也可能要驗車,
這是我曾經聽說的...實際如何還是要詢問監理所...
至監理站申辦停駛 當日繳清罰金、牌照稅和燃料稅(皆按使用天數比例計算)、繳回牌照即可
但停駛後一年內要辦復駛,超過1年者則牌照註銷,復駛時重新驗車領牌.
放這麼久不用!等你要使用,會完全發不動喔;是什麼車?
強制險可以不用繳,但不要在路上被抓到即可.
現在機車改成不用換行照...所以不會有換照時,強制險不足30天的問題.
150以下的機車,只有要繳燃料稅,現在改成每年課徵...(150以下牌照稅0元)

至於,辦停駛...我知道只有汽車而已吧?
要繳回車牌.並繳清當年度--計算到辦理當日的所有費用.(牌照.燃料,依比例計算..等等) 我前陣子才辦過.
停駛最久一年,逾期車牌註銷...需重新驗車領牌.

我自己是有還有一台jog pro 90,捨不得丟...偶而發動一下.
每年會被課450元燃料稅左右.
汽(機)車繳、註銷、報廢牌照或停駛登記應備證件
一、應備證件:
1.車主身分證件:
(1)個人名義登記: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2)公司、行號名義登記: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但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3)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登記: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並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4)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登記: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2.印章。
3.行車執照。
4.號牌二面。
二、規費:
1.免費
2.如逾指定檢驗日期一個月以上者,自用車應繳逾檢罰款新台幣900元,營業車1300元。
三、注意事項:
1.如有違章、欠稅費應先結清(如在最近一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2.停駛不得超過一年,逾期逕行註銷牌照處分。




汽(機)車回復行駛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1.填妥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1式2份(報停逾3個月或逾檢驗期限者應先
檢驗簽證)。
2.原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3.個人: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明)正本;公司行號:應繳
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
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其繳驗之證明
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4.車主印章(個人得簽名)。
5.有效期限須滿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各項異動登記汽燃費計算方式

申請牌照或復駛自登記之日起徵,車輛過戶或換(補)發牌照應繳清當季(年)費額及欠費。

車輛報廢、繳銷、停駛、註(吊)銷牌照,計徵至申辦登記、逕註前1日止,日後查獲違規行駛者,應補繳至最後1次違規日止。

官方都有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賣掉 或請別人幫你騎
不然兩三年後還是要一筆維修費
電池拔掉 機油齒輪油都漏光

然後找個不會風吹日曬的位子存放

等你想騎時 再請車行幫你載運回去

整個全拆做清洗保養再裝電池 添加機油齒輪油即可

記得輪胎放置久了 最好也換新 免的硬化龜裂
小忠z wrote:
車輛如果可能放置兩三...(恕刪)

可以銷大牌,然後以後要用的時後再重新領牌就好了.. 這樣就不用繳稅~
然後強制險 燃料稅也可以退掉 如果你才剛保不久..
但.......................... 前提是你要把欠的稅或罰單繳清才給你辦..

2-3年不行駛的話,你去辦停駛,牌照拆下繳回去
不但保險不用,連牌照燃料稅都免繳
到時再去辦重新驗車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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