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二行程機車報廢給回收場業者(有回收聯單業者)是不是都沒有另外給廢五金的錢(除了環保署跟各縣市政府獎勵金)

二行程機車報廢給合法回收業者辦理車體回收都沒有另外給廢五金的錢~以前機車報廢拿去回收都還有個幾百,上次機車拿去給環保署上的合法業者回收~只給了我聯單然後自己申請環保署補助跟縣市政府獎勵金合計2800,也沒有另外給錢(又剛好住的區域只有這間業者,另一間在市區的回收商說可以給200,不過僅限市區到府收),如果將以報廢車輛給一般回收業者或機車行回收是有錢,可是這樣就沒有聯單可以申請(因為他們不是環保署載明業者也沒聯單可以開),給了有聯單的就變成車子本身廢五金價值送給她們無本生意,還通常兼賣殺肉,大家也是這樣嗎?

大家遇到的是都有錢的還是沒給錢的

沒想到這篇文章都還沒有人回應,就被版上某機車行業者私訊,叫我不要張揚報廢可以申請回收獎勵
我的字裡行間有警告你嗎?拜託你去告我好嗎!拿著我打給你的原文去法院告我吧!真的我拜託你去告!
忘了補上一件事!你可以去告給你回收機車卻沒有給你錢的回收商喔!這可以告的,告他詐欺,侵占罪............報告完畢!別再跟我吵了,我認輸了!OK!
你嘛幫幫忙何來詐欺侵佔,這只是環保署當初設定需合法業者才可申請卻導致民眾僅能往固定回收商報廢車輛,而致使業者孤行獨市進而不提供原該給之回收金.
網路資訊那麼發達
有疑問
望GOOGLE就會答案了(父母不會查就叫兒女查吧 除非是網路普及不到的地方)
只要是政府承辦的業務
都白紙黑字記載在相關的部門網站上

如果連這種錢都要吞
跟公道價八萬一有分別嗎

交給回收業者報廢的話
切記
一定要拿到監理站的報廢證明
以免被借屍還魂


台北市環保局
http://www.dep.gov.taipei/ct.asp?xItem=96812947&ctNode=39421&mp=110001

高雄市環保局
http://www.073073.org.tw/QA
回收商的資訊就是環保署公開資訊查的並不是路邊任何一間回收廠都能開立聯單,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查有聯單
樓主及業者都無須上火。
簡單來說都要怪消費者簡單及便宜行事所造成的誤解,像我之前一台迎光150騎到引擎掛快掛掉,買馬車125時就請車行報廢迎光150,當時也是有舊車回收獎勵金約2400,在牽車時是折價到新車中,當時就是因為要請假跑監理站及環保署嫌太麻煩了,所以全權交給車行處理。
只要車商有告知及雙方同意下都是OK的,就怕車商沒說,消費者也沒問就會有後續衍生出來的問題。
祝大家今天心情愉快



被搞混了



爬文的結果此討論串五樓



報廢二行程




到底是300(回收業)+300(環保署)+1500或2500(當地環保局)




還是300(環保署)+1500或2500(當地環保局)這樣而已




回收業者只給管制聯,不在另行給錢


車主沒有空查詢報廢的話,可以採用線上詢問的方式查詢,也很方便。網上還有報廢抽送汽車的活動唷
資料來源:car717線上汽機車報廢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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