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我最近要牽車 想用分期(因為有丟車賠車)結果我以為是6834*12=82002可是老闆說是頭款2000加80000分12期不含分期手續費(咦要手續費??)可是現金79000分期82000中間價差3000不就是手續費嗎??那手續費是什麼意思??還是買現金 然後保險保丟車賠車?請問保險可不可以保丟賠車
才3000元,老闆算是好心了我哪時候要分期半年時,就要3000了,不含手續費第二天我去牽車時跟老闆說我一次全給你不分期了結果全車加牌照加老闆爽快加碼送還比我分期算出來的費用少了4000等於是車價少了1000給我車行比你還怕類,怕你車牽走了繳了兩三期錢就不繳了。車就算車行拉回去了,新車二手價也不好賣手續費就是代辦費,車行也沒有跟你多收,你自己去監里站也是納些費用,差別在你不用親自跑去排隊
老闆所說的手續費是銀行拿的也就是設定費約3000元。所以您的總費用應該是82002+3000=85002才對。但如果是頭期款為2000,80000/82002(6834*12)利率約2.5%,這樣總付金額應為2000(頭款)+82002(分期金)+3000(銀行設定費)=87002元才對。比你原先的現金價又多了8002元出來,所以要問清楚才是你現在要做的事,非只侷限在那現金價及分期價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