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版上的文章都有爬過了 但是現在有幾個小問題想問一下
小弟目前 行照已遺失 強制保險卡已遺失 XD
車齡八年 要辦過戶的話
需要雙方雙證件 印章(我們兩人都到 但還是帶個雙證件)
1.因為需要驗車 但是沒有行照 所以要先補發新領牌照登記書(15元)?
沒有保險卡好像沒關係 主管跟我說可以拿保單號碼給他看就好
新領牌登記書 我是去原管轄監理站辦理 所以應該不用拿行照?
2.保險部分 現在是有監理站比較方便的保險過戶 還是需要至產險櫃台辦理?
重點就是這兩個都不見了 感覺流程都不太一樣了=A=
感謝各位的回答
2.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機車免附)。
3.行車執照正本。
4.新、舊車主身份證件:
(1)個人: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若車主委託汽車買賣業以
外之他人代辦汽車過戶應另附:A、新舊車主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
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正本。B、代辦人身分證。
(2)公司、行號名義: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
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
之統一編號。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
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5.新、舊車主印章(本人得簽名)。
6.以新車主名義投保有效期限須滿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7.先繳清本年度及前年度積欠的牌照稅、燃料費及違規罰鍰。
辨行照,辨保險(以新車主名義),繳欠費,驗車,過戶。
之前辦過,先填表格,再去驗車,
驗車沒過,就沒再去辦,後面流程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