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有什麼法律的問題可以追究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42條規定,如果他根據雙方約定簽暑的合約內容如你貼的那張,他是有權這樣做的,反正這種合約制定成型都是利於有線電視業者的至於是要求個誠意十足的道歉或退費終止合約,自行斟酌吧
紀 wrote:我的重點在我畫紅線的...(恕刪) 毀謗到不至於,不過如果版大接到此種單子心情差的話,可以請他們派人到您家中了解一下現場狀況,如果確定沒有分租問題,現場請他們道歉不就得了,就奇蒙子問題麻,氣順了不就平了‧
紀 wrote:那天在家裡信箱收到這...(恕刪) 老家曾經遇過一個情形,有三個"自稱"某有線電視的人員,衝到我老家質問我老爹偷接第四台,還說依照某法某條...如何如何,還說不付錢要找警察送法辦...我老母聽到警察,突然想到要Call 110,順便跟那三個人說"叫警察一起來看有沒有偷接..."那三個傢伙聽到警察要來一起看,馬上火速開著很像某有線電視的小廂型車溜之大吉...所以咧...找警察跟有線電視人員一起來看吧...如果..沒有...看有線電視要賠什麼..亂裁贓跟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