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互聲明 要求中華電信恢復套餐原狀

中華電信不管是苦主還是什麼,合約都該先履行。
不能履約,被罵被告都是剛好而已。
這是經營者該負擔的風險,而不是消費者的。
建議中華電信將被拿掉的頻道都用單點價格乘以尚未執行合約的月份,再乘以1.5當作違約金退還消費者。相信收視戶願意接受。
攝影人的份量來自於作品 而不是相機與鏡頭 My Flickr http://www.flickr.com/photos/frank_photos/
我的豪華餐是跟光世代綁約的
現在頻道變那麼少
有什麼補償措施嗎?
其實很簡單啊:
1.中華電信想多分利潤
2.部分頻道業者有異議而不換約
3.7月1日快到了,頻道業者還是打算不簽約
4.頻道業者說:「再給我們一個月考慮新方案」
5.中華電信堅持沒合約無法播送,且沒有議約空間,想播送就請盡速簽約
6.時間到,沒合約的斷訊
7.頻道業者:「我明明有送同意書」
8.中華電信:「你有同意,我沒同意啊,一切照合約走」

Dennis520 wrote:
我的豪華餐是跟光世...(恕刪)

每個月減收106元,
不想要MOD的話,中華電信不收你違約金,
但,如果連同光世代一起退的話,
一樣要收光世代的違約金,
另外,因為你是辦光世代才MOD有便宜,
所以如果只退MOD的話,
光世代是沒有優惠價,
只能說.......你也拿中華沒折~
我每個月減收106元,
但小朋友要看博斯電玩台,
結果,又每個月單點博斯電玩台100元,
最後少6元,但少了快一半的台數,
但中華卻說,改單點,客戶會變的更省

eddie.parachutist wrote:
我個人認為,台互單方面的同意書,而且日期是6/30,根本不能算是啥重要依據
同意書上,連中華的用印也沒有,我要是台互想搞中華,我大可在辦公室作好,不傳給中華,留著後面作戲用!!
況且,上面隻字未提合約的內容,這種同意書,當我是三歲小孩嗎??


中華鄭董的手法的確粗糙了點,想拿用戶去壓頻道商,反被頻道商背後盤根錯結的利益團體,打了巴掌!
說穿了就是想要顧面子又不想失裡子!

這二邊還有的演…我先去門市退租好了


7/1 有看到朋友一篇文說,
CHT 新合約在1個月前就已經給了各頻道商, 只有這3家說願意配合, 但是合約一直沒有簽回,
CHT 一直到了舊合約到期的最後一天晚上才做了斷訊這個決定, 為的是不要被頻道商告侵權,
後續事情發展就是大家看到的, 最終受害的還是最底層的收視戶

雖說我也是MOD 用戶 , 不過是人情MOD ,很久沒開機了.... XD
不過還是會等合約到期再去退.....


其實就是中華跟頻道商的錢分不攏,
但如果這些套餐被移掉的頻道在MOD上有辦法透過其他方式訂閱跟觀看,
中華就不應該把合約內的頻道取消!

消費者沒必要跟兩方起舞!
頻道商有提供,MOD就算沒利潤也要給合約內訂戶觀看!
頻道商沒提供,那MOD就應該跟用戶商討合理的補償(少了40幾個頻道,照比例減免月租是基本的吧!)
中華電信昨天特別釐清,MOD與有線電視不同,有線電視擁有經營或代理頻道、組合頻道銷售,以及必載無線電視頻道的權利,但這些MOD全部都沒有,因此,MOD單純只是開放平台,不能投資也不能組合頻道,只能協助頻道上架到MOD
原文出處

好笑
消費者看到便利商店、大賣場的促銷DM優惠去買商品
結果商品與DM不符
便利商店卻兩手一攤,要消費者直接去找聯華、味全、統一等食品公司
這樣對嗎?

jackie07 wrote:
每個月減收106元...(恕刪)


若只要看少數幾個頻道 單點是比較省
但若是想看大部分頻道 就比較貴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降價反饋?
有人喜歡被中華電當奴我也是笑笑
敢說中華不是違約?MOD七月份刊物豪華餐都還寫著包含這些
違約不用賠?最好是你定型化契約條款能對普羅大眾一體發生效力
先片面違約的人,還能一副用優惠價施捨的態度來面對用戶才是不簡單
永久調降是應該中的應該 當初還優惠一個月八月回復原價?
少了四五十台價格還一樣?
違約的人跟用戶說不收你違約金可解約 才是好笑
少了44台垃圾頻道沒差
那倒是講一下,剩下那些優質頻道?
宗教頻道?讓你離上帝更近一點?
多少人願意買你的帳?
你不想看你家的事 你不想看不代表別人的權益要一起被犧牲
錢太多就幫中華電信推銷人員賺個業績
反正只是多幾塊錢沒差


烏鴉1234 wrote:
中華電信昨天特別釐...(恕刪)


活動通常都會有加註說明要看商品公司狀況如何,本公司保有XXXXXX怎樣的權力吧?
不是嗎?
今天發生食安事件的時候,消費者是找便利商便要賠款還是找食品公司要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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