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ghtliu wrote:…若7/1 台互等三個頻道商的頻道未自套餐內移除,台互應該也會有告中華電信的動作吧。總之消費者覺得未被事先告知而不爽就去退租吧,等 MOD 更好再來使用。台互應該是要秀合約書不是同意書 如果頻道商有簽同意書就不能告,因為他都同意續播了。這其實是學有線電視的做法。有線電視跟頻道商的約,幾乎每年都沒辦法準時簽好。年底到期的約,往往要到明年的下半年才簽好續約。中間沒有合約怎麼辦?就是由頻道商先簽一張同意書,讓頻道不要斷訊,繼續播不會構成侵權,授權費再由雙方慢慢談。有線電視這種做法已經行之多年了。鄭優顯然就是個大外行,人家有線電視可以拖個半年慢慢談,觀眾這邊節目還是照看。中華電信卻連一天都不能等,非要馬上斷訊,得罪消費者很好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