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9908133 wrote:謝謝分享想知道詳細...(恕刪) 1.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2.用手機條碼(或是自然人憑證)登入,在歸戶設定裏,新增你的信用卡載具.3.歸戶完以後使用信用卡刷卡,直接跟店員說儲存電子發票就可以了.4.可是今天使用時,原本要告知店員儲存電子發票時,想不到已經用信用卡當載具,儲存好電子發票,好快速喔!目前去超商用街口支付....去可以刷卡的就用Android Pay! 讚啦....
gucci9512 wrote:新增國泰信用卡載具...(恕刪) 截至106年5月15日止,可使用信用卡作為電子發票載具的銀行共有下列 17 家:台新銀行、玉山銀行、三信銀行、台灣銀行、彰化銀行、合作金庫、高雄銀行、中小企銀、上海銀行、中國信託商銀、聯邦銀行、 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中商銀、華南銀行、土地銀行.國泰世華的信用卡尚未列入喔,可以反應給國泰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