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155112 wrote:說說看都關閉付費還違...(恕刪) 那個法律是今天才剛訂來專門對付GOOGLE嗎?如果不是那麼GOOGLE過去販售軟體違反消保法的事證明確一個人犯法, 被警察抓到時, 可以「毫無悔意」地說: 「了不起我從今天以後都不犯了, 放我走!」所以以前犯的法可以通通一筆勾銷啊?台灣法律這麼帥氣嗎?
gantaitw wrote:那個法律是今天才剛訂來專門對付GOOGLE嗎?如果不是那麼GOOGLE過去販售軟體違反消保法的事證明確一個人犯法, 被警察抓到時, 可以「毫無悔意」地說: 「了不起我從今天以後都不犯了, 放我走!」所以以前犯的法可以通通一筆勾銷啊?台灣法律這麼帥氣嗎? 那"事證明確"的蘋果"過去"也販售軟體違反消保法,不也一筆勾銷了嗎?
amoli wrote:那"事證明確"的蘋果"過去"也販售軟體違反消保法,不也一筆勾銷了嗎? 當台北市政府發現GOOGLE和APPLE的銷售違法在依法祭出一百萬罰款的懲罰前, 是有要求這兩家公司改善的結果GOOGLE悍然拒絕APPLE卻同意改進這樣還不罰GOOGLE, 不然要罰蘋果嗎?nqa466 wrote:看起來只拿來對付GOOGLE跟apple兩家其他國內的...........自己人好說話! 這麼心疼不會去按鈴申告啊?原來小偷被警察抓到的時候是可以和警察嗆強盜土匪那麼多不去抓他們卻先抓我明顯選擇性執法!
jk0530 wrote:不妥協,那就不用妥協了。美商高科和Google無關的判例看了這個才發現,真的很無言....如果是真的,那GOOGLE真的很惡劣,這種公司還是滾出台灣好了。世界少了牠並不會不轉。 最好商人有在講良心的啦當GOOGLE在和中國翻臉之前願意乖乖配合中國大陸網路審查時我就知道這家公司之前談的理想和願景也不過是另一種屁話而已後來退出中國的理由講得是很好聽啦不過誰知道真正的理由呢?
gantaitw wrote:當台北市政府發現GOOGLE和APPLE的問題時在祭出一百萬罰款之前, 是有要求這兩家公司改善的結果GOOGLE悍然拒絕APPLE卻同意改進這樣還不罰GOOGLE, 不然要罰蘋果嗎? 所以照您的例子:一個人犯法, 被警察抓到時, 可以「有點悔意」地說: 「了不起我從今天以後都不犯了, 放我走!」所有犯罪就可以通通一筆勾銷啊?台灣法律這麼帥氣嗎?
amoli wrote:所以照您的例子:一個人犯法, 被警察抓到時, 可以「有點悔意」地說: 「了不起我從今天以後都不犯了, 放我走!」所有犯罪就可以通通一筆勾銷啊?台灣法律這麼帥氣嗎? 有點悔意還會說「了不起」, 還真是有悔意!台灣政府面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糾紛時第一次常常都只勒令補正, 如不改進甚至累犯, 才會重罰。
其實消保法這樣的規定好或不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各廠商也有他自己的考量~不過不可否認的~我們消保法的這個規定看來真的是"全球獨到"~既然是全球獨到~將來是不是會有更多的廠商受到這獨到法律而影響他進入台灣市場的意願~現在google這個現成的例子就擺在眼前~我不想評論google的做法好或不好~但這至少證明了這獨到的法條確確實實會影響到廠商進入台灣市場的意願~又或者以蘋果為例~現在願意修改他app退費條款~聽來很好~但是itune上還有其他像線上音樂購買之類目前台灣還沒開放的部分~會不會因為這個條款使這服務更難在台灣上市~消保法顧名思義當然是要保護消費者~但是消費者的權益除了售後服務的退費之外~選擇權也是很重要的吧~如果消保法對於退費的規定如此"獨到"~會不會最後我們沾沾自喜擁有全球最利害的"七日無條件退款"~但卻同時失去了更多的選擇~在這麼多的討論串裡~大家似乎都忽略了我們如此獨到的消保法是否真的合宜~是真的可以保護到消費者~還是其實變相的剝奪了我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