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要有正式公文, 才能有法律依據 . 空口沒證據
--->google 不是政府機關,
有正式公文,
才能有法律依據,
是官方才有的制度!
商人是講信用的,
不是全靠白紙黑字的。
口頭說(揚言)暫時不賣 , 無法逃避消保法
--->只要不上架,
就沒有買賣的事實,
那如何引用消保法,
又要如何罰???
如同我在我家前面寫:
賣1杯水1千元,
賣出不退!
可是我家根本沒擺商品,
這樣也要被罰!
不賣沒有交易, 當然沒有退貨問題 , 台北市政府也沒辦法再處罰, 這樣才能結案.
--->台北市政府結不結案,
我個人不專業的覺得google根本不在乎!
因為結不結案是台北市政府的問題!
7/15 Google 最新聲明也沒說永遠不賣付費APP , 對消保法見解有不同 , 希望盡快能恢復
--->我個人不專業看法,
Google已經不想在台灣賣付費APP!
反正又不是靠這個獲利!
最後我只想看台北市政府引那條法律罰google而以,
因為我個人不專業的覺得google的法務強過某些人,
至少我想不出下架這招!!!

好用的軟體.遊戲
試用過後才會口耳相傳
7天時間正好給大家試用
以往只用免費的人 也會抓來用
反正有7天 為何不用?
結果抓了就愛上了 最後付費
對GOOGLE而言也沒損失
下載次數變多了 正好拿數據嗆APPLE
也讓使用者覺得方便 拉攏人心
對開發者而言呢?
當然沒損失了
現在的防毒軟體都來免費的
就是希望大家來用!
有用過 覺得好用 才會願意付費
沒用過誰理你一套貴貴的
只是說明寫的好看的軟體?
免費的替代品又不是沒有
當然一開始也是找免費的來用
可是如果有試用
大家用過了 說不定就改觀了
覺得你的軟體 比免費的好太多了!
那使用者當然也會選擇付費使用方便好用的軟體
7日試用為一石三鳥之計
只是配套方案要做好
就是退掉軟體的 可能不給下載第2次第3次
還有軟體的保護要做的更完善...

--->沒有錯,
唯一有錯是
北市府寧願是花時間研究法條,
也不願研究其中性質的不同,
標準的公務人員。
我看到了
這些人只會扯政府後腿
這些人不爽A牌能7天鑑賞
如果今天相反G牌能7天鑑賞A牌沒有7天鑑賞
這些人又不知又是何種說詞
--->如果北市府一開始先處理a家app被投訴案,
等a家改7天後結案,
再處理g家,
就比較沒有人扯北市府後腿了!
至少會只剩一家的人罵,
因為a家和g家的支持者本來就不合,
偏偏一起處理,
所以對立的更嚴重。
a家的人本來買硬體時,
就當一次好野人了,
要買app當然不能再當好野人,
要找律師走民事,
不如拖北市府下水幫忙,
討回自己的權益。
g家的人本來就不是好野人了,
習慣用免費的,
但還是有人喜歡買付費app當一下好野人,
問題是現在他們想當好野人也當不了,
因為全部只有免費app了!
都不是喜歡的app,
只能出國買!
這是a家的錯還是北市府的錯?
還是都有錯?
難道只為反對而反對
而孰不知是與非了嗎
對的政策不該肯定嗎
--->你確定是
「對」的政策?
或是對的「政策」?
還是「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