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ung wrote:
好個天龍國政府的做法...(恕刪)
政府為了我們人民著想,和大公司對抗,居然還有人還在講風涼話?
要求7天的審閱期是法律規訂的,google不遵守,當然是google的問題,
現在google把付費商品下架,居然有人怪台北市政府多管嫌事,
怎麼沒有說google太老大心態…
反過來說,如果因為付費軟體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失了,那些人難道又要回頭怪政府嗎?
google如果因此放棄台灣市場,那是他們企業的策略,真那樣做,那就等著看apple笑吧!
Grunder2006 wrote:
我個人決定加入行列,從今天起,我也不會再花一毛錢在 Google Market 上!!!其他市集中,只要同時有在 Google Market 上架的軟體,也一律列為拒往
附上我市集內容,免得有人砲我搞不好都用盜版
andofuma wrote:
不賣就不要賣,跩什麼!
只要是網路賣的就是要七日退費,
為什麼不能混為一談,本來就該一體適用,
自己都不尊重自己國家的法令,別人才敢這麼狂猖.
riger2000 wrote:
政府為了我們人民著想,和大公司對抗,居然還有人還在講風涼話?
要求7天的審閱期是法律規訂的,google不遵守,當然是google的問題,
現在google把付費商品下架,居然有人怪台北市政府多管嫌事,
怎麼沒有說google太老大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