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299129 wrote:
OK,我非常認同您的...(恕刪)
感謝您的認同,不過您從哪個觀點認為在台灣"不可能會有"正確的道德觀念?您可以懷疑,不過這樣的國人 ....
我用非常多方式聽音樂,以現代來說資訊太開放,我隨時想聽用youtube也行,試問喜歡音樂的人用youtube聽也不行? 我個人是完全不想討論您是用什麼方式enjoy music,因為我本來就不是針對個人進行我的言論發表。 我有什麼資格說“正確的道德觀念”?因為我是台灣人民,我有言論自由,any question?
從您所發表的言論看來,您有下過一般功夫去了解事情經過,不過在下僅想表達的是,7日鑑賞期本來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所被創造出來的,唯有消費者以誠信為原則,它才能發揮最大效益,不要凡事就說有爭議、什麼才是對的,因為您是生活在一個社會之中,沒有什麼才是對的,這本來就是一群人的問題,如果對於法律的制定有問題,歡迎您去競選立法委員或者參加國家高等考試,發揮您的正義感以及您的卓越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