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slhc wrote:
容小弟突兀的問個問題 開罰的是台北市吧 那台灣其他地區也都不能下安卓的APP了嗎 這是不是中共的統戰啊 還是現在沒政府沒大人 台灣中華民國是首都台北說了算 中央政府不見了呢 還相對的影響了台北市以外使用者的權利是嗎)


你說的很好阿 台灣的首都( 一個城市)要求它遵守法律 Google 就停了“全台灣“的服務
所以你就怪那個城市的人? 而不怪Google為什麼不考慮除了這個城市外的人呢?
台灣自認為要與國際接軌
台北也是台灣國際化的領頭羊
希望在這一事件中不要再拘泥於依法行政的大帽子
畢竟葉先生也認為7天的期限有其爭議性
如硬要對方遵守一個有爭議性的法律
可想對方也有全球化的考量,也有在兩害取其輕的痛苦抉擇
當政者勇往直前,貫徹自己的意志,也得到政治上的成就,無可厚非
但善用危機,化混沌為清流,導正社會風氣更贏得人尊敬

我在此世件中只是一個普通的消費者,但看一個熟悉的環境因雙重立場不同,影響到消費者,感到憂心

我使用Ipad 2及 HTC DHD,Apple app 軟體買了不少,Android Market軟體只使用免費軟體,以HTC的顯示大小,免費的就很好用了‧Ipad 2的人機界面讓我在移動的環境能多做一些商用的事務,自然就花的多‧

Google停掉付費軟體對現階段的我影響不大,但以我對使用Ipad 2 及HTC DHD的認知,最近的發展,會扼殺一個新興的市場與環境‧

我對明天兩造的談判有所期待‧如果能四贏,天佑台灣,我們有別於不成熟的市場,如果不行,很遺憾,消費者有成為計祭品了‧

tyslhc wrote:
容小弟突兀的問個問題 開罰的是台北市吧 那台灣其他地區也都不能下安卓的APP了嗎 這是不是中共的統戰啊 還是現在沒政府沒大人 台灣中華民國是首都台北說了算 中央政府不見了呢 還相對的影響了台北市以外使用者的權利是嗎...(恕刪)


跟是不是首都一點關係都沒有......

GOOGLE一直持續服務喔!並無停止~~是下架了上傳販售APK的業者~~新聞都是斷章取義~~看來

Hakateyama wrote:
你說的很好阿 台灣的...(恕刪)





GOOGLE一直持續服務喔!並無停止~~是下架了上傳販售APK的業者~~新聞都是斷章取義~~看來你也非GOOGLE的用戶

kast4201 wrote:
此外請問google沒有尊重哪一條法律?
請不要誤導群眾,google把有問題的服務暫停不就是尊重法律?...(恕刪)


那我就告訴你 為何Google"不尊重“法律
北市先前通知Google改善鑑賞期須符合消保法的七天
Google拖了一陣子不改 北市開罰 (注意:此時Google已被認為違法了)

Google為了“避免二度被罰“所以移除爭議的軟體市集並且派主管來溝通

想想看 Google的心態:它是為避免被罰 才關閉付費APP 不是“接受“台灣法律的規定
關閉APP是為了減少損失 不是接受法律 如果完全接受 何必來溝通? 改就是嘛!

Google想來溝通甚麼? 無非是想把它的付費APP可以排除在消保法所規定的網路購物類別中
以規避七天的鑑賞期 不然能談甚麼? 難道Google可以叫我們馬上修法 改嗎?


Hakateyama wrote:
想想看 Google的心態:它是為避免被罰 才關閉付費APP 不是“接受“台灣法律的規定
關閉APP是為了減少損失 不是接受法律 如果完全接受 何必來溝通? 改就是嘛!


避免被罰就是代表Google接受了台灣法律會罰的事實
(罰的合不合理又是另一回事了)

既然法律要罰,違法
那為何不能下架?你說我違規我就下架嘛...
GOOGLE有說不付罰款?
連下架不賣都不行,台北市政府以為他們是什麼?共產還是法西斯?
我是Hiroyuki

Hakateyama wrote:
那我就告訴你 為何Google"不尊重“法律
北市先前通知Google改善鑑賞期須符合消保法的七天
Google拖了一陣子不改 北市開罰 (注意:此時Google已被認為違法了)

Google為了“避免二度被罰“所以移除爭議的軟體市集並且派主管來溝通

想想看 Google的心態:它是為避免被罰 才關閉付費APP 不是“接受“台灣法律的規定
關閉APP是為了減少損失 不是接受法律 如果完全接受 何必來溝通? 改就是嘛!

Google想來溝通甚麼? 無非是想把它的付費APP可以排除在消保法所規定的網路購物類別中
以規避七天的鑑賞期 不然能談甚麼? 難道Google可以叫我們馬上修法 改嗎?


這是我今天看過最有趣的論點

其它人說北市府開罰是依法有據~摸摸鼻子~法還沒改~該罰


你這裡是要強迫Google一定要接受台灣的法律

不準不賣~還一定要改善

Google為了避免被罰~關閉Market

這就是“接受“台灣法律

一條法律規範了東西該怎麼賣

你有兩條路

1.想賣~我照法規賣

2.我不想照法規~我不賣


鬼打牆了嗎

Google有義務一定要賣?

從來沒有


北市府等Google的人來~也不是為了想跟Google溝通

北市府是要看Google跪在地上跟他說"我錯了~我改七天"

其實北市府可以早點大聲的嗆出來~~"只有改七天~沒有第二條路~法律不容協商"

Google的人就可以少坐一班飛機來台灣

台灣的Google收一收走人


Hakateyama wrote:
派主管來溝通...(恕刪)

很多時候總公司派主管下來做什麼,分公司是不知道的
確定是派來溝通的??這個派幾個熟悉當地政府法令的律師就可以了
溝通不會一次就OK的
總公司主管只知公司政策,怎知你地方法令

如果是派下來指揮關閉台灣分公司呢,這個或許主管會比較熟手
當然這是臆測,真是這樣就好玩了

kast4201 wrote:
總是有些人要故意誤導...(恕刪)


叫隔壁小弟弟??是去大陸直接下盜版吧~
台灣就是有你這種人,自命清高,會笑人家,
還不是去別人家那邊找盜版啊~

如果要遵守法律的話,一開始就應該是七天,
而不是被抓包了,才這邊請你這種工讀生哎哎叫,
是想綁架台灣人嗎~??
不知是誰在故意誤導啊~~
牛頓:「我能算出天體運行的軌道,卻算不出人性的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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