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typoint wrote:
呵,我的法律見解本來...(恕刪)
"呵,我的法律見解本來就是狗屁不通"
我現在百分之百同意這句話
還有著作比法律還大,我看立法院行政院都可以關門了,大家靠寫書就立法了
從第43篇開始
你換了好幾根浮木,還是好幾個擋箭牌,但是最後的法律見解還是一模一樣
我再用一次你自己講的話
"呵,我的法律見解本來就是狗屁不通"
還有
"如果你對我寫的不服氣的話
你可以請行政院消保會 重新解釋
而我下個禮拜打算寫信去詢問行政院消保會"
你自以為是誰啊?李大師嗎?
呵呵
FemcAT wrote:
"呵,我的法律見解本...(恕刪)
dirtypoint wrote:
一個是行政院消保會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