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免費app也不能下載了~~我現在已經恢復正常了

台灣也不需要法律了
都給google管算了
都敢明目張膽的嗆聲不守法了
以後全台灣商人都可以直接比照辦理
誰還要鳥台灣法律
剛測試了一下 正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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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liao wrote:
怎麼現在我連免費的a...(恕刪)
Moto atrix可裝,你自己的問題吧?
小弟的3C BLOG:http://www.kocpc.com.tw/
台灣大 + Nexus S wifi & 3G 都不行
似飛飛 wrote:
北市府不要再鬧了好不好?
貽笑國際、笑掉人家的大牙,
沒那個卡參,就不要吃瀉藥,不懂又要裝懂得北市府...


真不知是誰在鬧笑話,政府不做事要罵,做事也要罵,幫大家爭權益,有何不對?你覺得15分鐘夠,我覺得不夠啊!

Google可以不賣新的,等協議好再賣,但怎麼可以不預警直接關掉舊的,那些我有繳過錢啊!更新或重新下載是我的權利,竟有如此罔顧消費者權益的企業。而且竟有如此愚忠的支持者。

剛剛試了一下,連免費的我也下不了,這不是綁架是什麼? 可惡透了!

jia0129 wrote:
你在搞笑嗎?現在是指網路購物
你開家遊戲店是直接當面交易
不適用7日鑑賞期
什麼跟什麼嘛,連法律條文都搞不清楚了
你是要跟人家嗆什麼
搞笑


搞笑的是市政府把軟體套用「七日鑑賞期」這個法條..

有一說google利用輿論的壓力, 我覺得也許有, 但不全然..

身為一個程式設計師, 能夠深切體會到google的真正用意..

看到很多人說挺google就是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老實說, 很替挺google的人不平..

市政府一昧的要求保護消費者, 然則軟體開發者呢?

有一位林哲健律師講得很好, 以下跳轉他的blog..

Android Market 付費APP 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困境

這次的事件, 剛好可以用來反思..

音樂, 電影, 遊戲, 軟體, 等智慧財產, 是否應該套用所謂七日鑑賞期?

kathliao wrote:

怎麼現在我連免費的a...(恕刪)


小弟用HTC SENSATION剛剛下載了兩個免費遊戲一個免費應用程式
都可以順利安裝

但付費軟體還是空白
我下了但出現錯誤然後重開之後...開了30分鐘還沒到桌面!!這下靠背了...
大家加油啊!

這樣下去,以後網路商店買的音樂聽七天再退還就好了,讚!

網路買的電子書七天內看完也可以退,更讚!

北市府萬歲!

imnike wrote:
搞笑的是市政府把軟體...(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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