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 免費app也不能下載了~~我現在已經恢復正常了


mickeywong wrote:
大家加油啊!這樣下去...(恕刪)

你忘了說電影…
可以下載了
fang310 wrote:
連免費的都不能下載了...(恕刪)

mickeywong wrote:
大家加油啊!
這樣下去,以後網路商店買的音樂聽七天再退還就好了,讚!
網路買的電子書七天內看完也可以退,更讚!
北市府萬歲!


你說錯囉!!

是買下來, 拷貝之後再退貨就好囉!!

有沒有更讚??!!

(誤

mickeywong wrote:
這樣下去,以後網路商店買的音樂聽七天再退還就好了,讚!
...(恕刪)


其實也沒差
但是這個市場被誰搞爛 其實大家心裡有數
apple現在寫中文也可以退
但是我不會故意去退他 但我幫人退得經驗是很少刁難你

7天本來就立意良善
一個好制度到台灣來 就是會變樣

所以這些使用者心態沒變好前 我覺得不退費也還ok

imnike wrote:
你說錯囉!!

是買下來, 拷貝之後再退貨就好囉!!

有沒有更讚??!!...(恕刪)


那很好啊,想要這樣幹就去啊,看是要收藏還是拿去賣都可以,你高興就好
反正被抓又不是我......

大家都知道拿空氣槍就可以搶超商
所以想買空氣槍的都是想去搶劫的
是蠻酷的....

imnike wrote:
搞笑的是市政府把軟體套用「七日鑑賞期」這個法條..

有一說google利用輿論的壓力, 我覺得也許有, 但不全然..

身為一個程式設計師, 能夠深切體會到google的真正用意..

看到很多人說挺google就是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老實說, 很替挺google的人不平..

市政府一昧的要求保護消費者, 然則軟體開發者呢


搞不懂你替Google不平什麼?Google若覺七日窒礙難行,大可先協商,再行動。

但Google 不此之圖,先停掉付費平台,給你一個下馬威,讓大家先跟台北市政府吵,

再隨他高興,看要不要來說明一下,做生意做得如此氣燄高張,還真是少有,

不知Google對你所稱的軟體開發者有多尊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形容並不過分啊!
政府好討厭喔,害我現在都喝不到加料的奶粉跟運動飲料~
好懷念以前的塑化劑飲料喔………

現在國外軟體要抽稅,還要用「惡法」約制……好不公平喔~

以後沒有GOOGLE要怎麼過日子?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Web market 可以下

沒有問題~

看來大家都把所有東西都套用7天鑑賞期了, 可是東西不同不能這樣比較,

就好比說以前小時候我們闖禍了,跟大人說是誰誰誰叫我做的, 這時
大人會說依據很經典的話"那他叫你去死 你要不要去死???"

可是情況不同, 不是嗎? 應該不可以全部套用相同的規則才是,
因為這個並不是萬用法則,

姑且不論是否是如何針對market規定要有7天鑑賞期, 像那種根本沒有用的軟體總是必須要可以退費的吧?
而且我可能會超過15分鐘才退,並不是立即退, 但是對於認真的軟體開發人員卻造成不公平, 這個應該也要歸咎於google 的配套措施不好吧? 就好像yahoo拍賣詐騙一堆,你覺得是平台要負較多的責任還是一位的歸咎詐騙者?

因此退貨的原因與狀況不同, 市府應該要針對不同的情況規範, 而google應研發一套退款機制, 如果遇到專門辦退貨以取得免費軟體的人要有相關對策,而不是犧牲消費者的權利,逕行停止相關功能,以消極的態度對抗市府,而損失商譽

ava9547 wrote:
搞不懂你替Googl...(恕刪)


台北市政府就可以馬上開罰
人家就不能馬上有對策停掉嗎

搞不懂你替北市府不平什麼?Google若覺七日窒礙難行,大可先協商,再行動。

但北市府 不此之圖,先停掉付費平台,給你一個下馬威,讓大家先跟台北市政府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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