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尼古丁的車 wrote:說明書是廠商寫的不是...(恕刪) 别忘了這是在台灣....檸檬車法案.在台灣..門都沒有.有更高級的車.更扯的問題都無法如願退車了....更何況版主的問題車已修好.....別忘了這事發生在台灣呀...退車的可能只有一個.應該說折讓換車啦.........
請問中華民國民法哪一條理有明訂買新車熄火3次才能換車?(熄火3次換車人家還敢開嗎?)民法部份大部分老百姓跟我一樣是一竅不通,照你的意思通姦雙方明定契約你情我願,別人一樣不能控告妨礙家庭了? 其實我印象中好像有一條法令,車廠需要將重大瑕疵案例回報不知交通部哪個政府機關?.如果車廠有正常回報案例的話,政府機關應該要出面關心才對啊?噴射幫浦繼電器11天損壞,換個新的就算修好的話?如果在11天?110天?1100天?再次損壞呢?如果是冷氣繼電器、喇叭繼電器.....人家會那麼在意嗎?又或者有些零件損壞並不一定是零件的問題?有想過是加給他的外部電壓不穩定造成的嗎?關係生命安全的零件,如果無法維持穩定的話?是否須考量雙保險?有感而發,多嘴了.無非也想看到台灣之光站上國際舞台.
版主買的車子狀況如此,如果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想必也會失去信心,對車廠來說這也許是千分之一的個案,但是對車主來說~這就是LUXGEN品質100%的負面印象,也許LUXGEN C/P 值真的很高,但是別只讓 C/P 值成為LUXGEN 吸引顧客的最大誘因~ 改進吧!嚴董~~
maybach555 wrote:有大大建議我發新帖讓...(恕刪) 雖然我開MPV,恕小弟多嘴納廠既然說修好,大大沒有理由不把車子牽回去擔心的話就,只有兩條路選擇簽訂契約把車牽回去,歸去好好享受這台車再有問題請納廠負責到底或者放棄把車賣了比較快,換個安心小弟的死黨最近再考慮SUV看他那個樣子八字應該很重不然你把車賣給他好了
排尼古丁的車 wrote:民法部份大部分老百姓...(恕刪) 民法當然沒寫呀但是這是一個契約呀要符合民法契約相關的規定呀不然你去夜市買個豆花..老闆給你來個鹹酥雞你會接受嗎?那老闆可不可以主張民法沒寫你要豆花我不能給你鹹酥雞呀?!不懂法律要學呀沒聽過法律不保護睡著的人這句俗話嗎?你說的通姦的例子會違反公序良俗無效(民法第72條參照)只能說舉例錯誤如果是車商跟車主的契約我想早就經過車商的法律顧問檢視過條款要違反相關法令的機會不高如果買車時業代又跟車主口頭說明,並帶著看契約條文而當時無異議..後來才要來反悔我看勝訴機率渺茫..至於你說的什麼重大瑕疵回收的根本緩不濟急樓主就想要退錢了..哪能等什麼交通部調查又再裁定回收的而車商還可以訴願咧有得搞了
剛才去把我的合約書拿出來細看了一下,合約書背面是有提到重大瑕疵的解約或更換新車的條款,而且只要在合約書上訂購人欄位簽了名,就代表同意了....關於熄火部分,是交車後30天內,於行駛中突然熄火故障,經送出賣人檢修三次而未修復者。才能解約或更換新車。所以....根據合約精神,納廠是可以修復後要求樓主再"試試看"2次的...節哀...
orion0709 wrote:有勇氣買該廠牌車的人...(恕刪) 這樣說太不厚道了.........還是有很多車主開的很高興,且車況很穩定的.我是其中之一,9月滿一年,30000km.那三好加一好,還給你這個臭嘴吧..........
樓上兩位大大都是納廠車主,而小弟不是,所以既然版主發生的事件不會造成兩位大大開車時的擔憂?那小弟在此賠不是了.原本的想法是要廠商正視問題,改善問題,小弟從頭至尾並無換車的言論,但你們有否想過?3天不到,車廠真的有仔細對這台瑕疵車做研究呢?還是當成個案處理?又或許車廠根本不知道這件事?還是單獨由經銷商個別處理? 算了....你們的信心都如此堅定了,我已無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