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kcl wrote:
我覺得應該還好…大陸...(恕刪)
大大說中了一部份!
當我在81年於律師事務所服務時~
台灣被冠上301條款~才開始注重智財權~
說真的~台灣沒比對岸先進到哪去!
或對智財權~有啥尊重!
看看出版業跟唱片業就知道了!
生在台灣~存在亞洲市場~
我是執筆的~早已經看開 "仿" 這件事!
這與民情~有較大的關係!
假如台灣及大陸多數人的生活所得~
能像日本這樣!
慢慢培養出一些零花~~口袋有閒錢消費~注重研發及智財權~
才有出頭天的那一日!
對於個人經驗及創作~
我沒有所謂的藏私這種"歐德"的想法!
過去曾將TEANA I修改圖稿寄件給三義裕隆設計中心~
也與中心黃經理及張設計師等信件稍往返過~
如果可以~提供我一點點個人小小的力量!
能在台灣汽車設計上有那麼點小小助益~
我就會去做!
有些廠商發不起太貴的稿件做~
只要廠商有向我說明財務面的困難及需求~
只要我能力所及~不用錢~我也會幫!
有些廠商~會說我這種不用錢的--->最貴!
還不起!!

只要自力可行~
我很樂意做些自己能力所及的事!

創意再生就有啦!
腦袋在我脖子上~是搶不走的!
我不怕被盜~就怕不來盜!

我~門都打開開~被偷是剛好!
而未何有市場被偷~代表有這樣的市場需求~
實質面可能是我的損失~
但無形面~山寨卻代表我的成功~那不也=是我的榮幸!
那就意謂著我大門開開~連用都不會用的國人廠商都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