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壟斷本來就不對,受罰應該。但我舉兩個不好的例子也許可以討論看看,
比方我跟你一起做生意,約好用些"方法"多賺點錢一起分,結果我卻背後捅出這生意有逃漏稅,你被重罰還抓去關而我沒事,生意越做越大,你會怎麼想我?你的家人要靠誰養?
又或者我跟你是同學,有次考試大家都來不及準備約好互抄,結果快被發現時我為了自保就全盤托出,因此我可改交報告順利畢業而你死當延畢,你會怎麼想我?
我前面說了台灣品牌不好可以不要買,但也不需要幫忙打落水狗,畢竟是自己國內的廠商,哪天您創了業,結果鄰居一直到處嫌您的商品差不買,將作何感想?
能提出他們違法本該受罰,證明您是相當理智的人,我想我前述的的重點在向心力,應該不是這麼難瞭解。
話說如果台灣能力國力有像美國一樣強,我的鄙見也真的是多講的。
又話說台灣DRAM躺下,爾必達也倒地之後,記憶體是越來越貴了....
beebee41 wrote:
DRAM也曾經是IN...(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