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te wrote:對於一台是"一度電跑6~7km"的電動車,在網路上說一度電跑1公里差距五倍的玩意,可不在"可受公評」及「適當評論」的範圍內之前說M7很耗油的是說13~15L/100km(6.6~7.6km/L)而實際上路M7的市區油耗也的確在這個範圍內才告不起來的 這位老弟,俺說的是:如果說的是『事實』就不必擔心狐狸康的法務了。況且狐狸康的法務提告被判敗訴的例子也不少喔~~
新店小呂 wrote:連上架都不敢的車,你確定他跑的到180公里? 依照複製C的邏輯,每篇一定要扯一下同集團的電力系統的話…目前就中華veryca那套有市售販賣,實際續航里程不到100km卻要充電10小時。
新店小呂 wrote:連上架都不敢的車,你...(恕刪) 哇,連偽造文書都來啦我有打過這段話嗎?引言還能改別人發言唷,真有你的回歸正題S3 EV有上架,69.9萬(電池用租的)/119.9萬(電池買斷)連資料都沒查就亂放炮,水準真高
schwallbe wrote:請問鴻海法務要告什麼...(恕刪) 嗯……,一樓不就寫了模具、技術都轉移到新成立的鴻華先進所以未來鴻華先進是可以生產目前掛Luxgen 的S3 EV(然後掛別的牌子賣)或是改外型、共用S3 EV三電平臺的“新”電動車所以你覺得當S3 EV的三電平臺是鴻海產權的情況下,說“效率低到不符合現況”不是挑戰鴻海法務呀鴻海如果不告就是覺得各位弱到沒錢可以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