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版主的介入,讓納智捷原先承諾給版主大嫂的解決方案通通陷入不確定狀態(版主自己也聲稱原先已協議圓滿解決),除非版主已獲得其大嫂的默許,或其大嫂現階段是與版主同仇敵愾,同意讓這個事件繼續懸而未決而且愈鬧愈大,否則版主本人的高興與否,根本不是本件爭議原來的重點。
坦白說,如果版主的代理處理這件爭議是基於商業上的委任關係的話,處理成這個樣子,造成委託人延遲獲得救濟,委託人(版主的大嫂)在法律上是可以對版主主張債務不履行(給付有瑕疵)的。
ock5978 wrote:
其實上網PO文章不只...(恕刪)
你大嫂的車是把手問題,說真的不用把問題搞這麼大...
你說的品質問題,如果你大嫂車是像救難大那種嚴重問題,
那說服力會比較大,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再逛VAG板,
VW的車的妥善率在M01被說得有多爛就有多爛,
但是我自己開VW也沒遇過問題,
VW還是賣的一樣好.
一般而言如果有人上來反映問題,
我的立場都是站在消費者這一邊,
但是有一個名詞叫 "比例原則",
如果單一把手壞了就叫原廠退原價,
如果這成了一個共識,台灣賣車業也不用做生意了.
這邊很多他牌業代,你們也可以想想你們賣車遇到小問題,
消費者也拿這個案例要求你們退錢,你們該怎麼做??
如果這個把手事件成了台灣賣車業的慣例,
看起來消費者很爽,但是賠錢的生意沒人會做,
增加的成本還不是一樣會轉嫁到其他消費者身上,
這對怎麼車業的生態真的沒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