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PS能提供的是當時的車速. 你不是都扯快樂表, 所以我說你不知有GPS嗎?我也舉一例, 如果後車是悲哀GPS??? 明明就超速還自以為用最高限速, 請問他可以逼車要求前車禮讓嗎??

要鬼扯誰不會. 
用設備的誤差來解釋對路權的認知, 這不是無知這應該是無腦.

不好意思, 你再無限回圈, 當然我就再貼文打臉囉 -
二、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RMAN wrote:
你覺得用GPS當速限...(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