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完U5後,毫不猶豫決定放棄U5了

你是沒得講了就胡扯一通?? 誰說GPS當是速限? 腦補到智能失去功能了嗎? 高速公路的速限是路邊的標誌寫的, 不是GPS告訴你的. GPS能提供的是當時的車速. 你不是都扯快樂表, 所以我說你不知有GPS嗎?

我也舉一例, 如果後車是悲哀GPS??? 明明就超速還自以為用最高限速, 請問他可以逼車要求前車禮讓嗎?? 要鬼扯誰不會.


用設備的誤差來解釋對路權的認知, 這不是無知這應該是無腦.

不好意思, 你再無限回圈, 當然我就再貼文打臉囉 -

二、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RMAN wrote:
你覺得用GPS當速限...(恕刪)
車輛追撞, 你卻舉車撞人的例子!!! 看來真是鬼扯一流.

連這"保持安全距離"都要裝不懂嗎? 看來臉對你來說一點都不重要吼??


RMAN wrote:
大大...法院判定肇...(恕刪)
影片的龜速車只有7-80公里的時速, 樓上某位老兄舉的例子是, 前車表速維持在最高限速, 後車是用GPS維持在最高限速. 若是如此前車就算有快樂表的狀況也不符合所謂慢速車. 所以當你前後逼近或併行應該只會造成故意逼車的情況.




天企晴 wrote:
後車幹嘛要去撞前車?...(恕刪)

ccicjason wrote:
連這"保持安全距離"都要裝不懂嗎? 看來臉對你來說一點都不重要吼??


RMAN wrote:
好,同樣的,你行駛GPS 速表定速在110於內線車道時,一路暢行,中線無車,剛好遇到一台採車速表定速110於你前方內線車道,同樣你到前車之間及前車右邊中線前後55m內無車,因有速差,當你逼近時,為保持安全距離,你必須解除定速減速,你覺得這時的內線路權應該是你的?還是你前車?


小瑞
ccicjason wrote:
你是沒得講了就胡扯一通?? 誰說GPS當是速限? 腦補到智能失去功能了嗎? 高速公路的速限是路邊的標誌寫的, 不是GPS告訴你的. ^++^^++^^++^ GPS能提供的是當時的車速. 你不是都扯快樂表, 所以我說你不知有GPS嗎?


看一下自己寫的...
ccicjason wrote:

連車道的最高速限如何判斷也不知道, 還前車碼表勒, GPS這個東西你懂嗎? 你考過駕照嗎?? 賴皮到這種程度, 看來也只有你才有這個能力啊. 
..


ccicjason wrote:
我也舉一例, 如果後車是悲哀GPS??? 明明就超速還自以為用最高限速, 請問他可以逼車要求前車禮讓嗎??^++^^++^ 要鬼扯誰不會.

用設備的誤差來解釋對路權的認知, 這不是無知這應該是無腦


所以台灣交通部應該要求車廠出廠給與GPS....而不是給車碼表...
???

原來你都知到設備會有誤差了...

你就還是留在納版繼續自High吧...

不太想討論了...你的用詞真的太臭了...
ccicjason wrote:
影片的龜速車只有7-80公里的時速, 樓上某位老兄舉的例子是, 前車表速維持在最高限速, 後車是用GPS維持在最高限速. 若是如此前車就算有快樂表的狀況也不符合所謂慢速車. 所以當你前後逼近或併行應該只會造成故意逼車的情況. ...(恕刪)

我在中線道可以最高限速+10km以內行駛,也可以最低限速80km行駛..
你說我跟你併行是在逼車?
你可以打右方向燈示意啊!
我會減速讓你退出內線道的...

我在內線道一定要以最高限速行駛,也可以最高限速+10km以內行駛.
所以我最後一定會貼近你車尾失去安全距離,所以我就必需減速退出內線道,
可是我旁邊又有車併行,我只好再加速到最高限速以上,
結果我只能在你後面時快時慢被困在內線道了...

請問是我在惡意逼車?還是你故意擋車???



談路權你扯設備誤差, 鬼扯的人還有臉指責別人, 這是自己吃榴槤卻說別人放屁的意思嗎??

有人超速被攔下, 會扯他的碼表不準?? 還是扯警察的設備有誤差?? 喇賽的說人臭, 真是可笑.

不是要給GPS, 是你自以為車輛的碼表沒有經過中央標準局檢驗


不好意思, 你再無限回圈, 當然我就再貼文打臉囉 -
二、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RMAN wrote:
看一下自己寫的......(恕刪)
我在中線道可以最高限速+10km以內行駛,也可以最低限速80km行駛..
你說我跟你併行是在逼車?

以上兩種速度都無法說是跟內車道以最高限速的車子"併行", 因為不是外側車"揚長而去"就是"被揚長而去".

你可以打右方向燈示意啊!
我會減速讓你退出內線道的...

都揚長而去了, 應該沒有減速退出內線車道的問題. 如果你是在外線車道一下快一下慢, 那更是毫無影響.



我在內線道一定要以最高限速行駛,也可以最高限速+10km以內行駛.
所以我最後一定會貼近你車尾失去安全距離,所以我就必需減速退出內線道,
可是我旁邊又有車併行,我只好再加速到最高限速以上,
結果我只能在你後面時快時慢被困在內線道了...
請問是我在惡意逼車?還是你故意擋車???

前車只要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就合乎規定, 即然合乎規定就沒有故意擋車的行為, 而後車若能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沒有惡意逼車的問題, 因為你也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如果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持續貼近前車, 那就是惡意逼車的行為.

+10km不是最高速限, 只是交通警察取締的寬限.








天企晴 wrote:
我在中線道可以最高限...(恕刪)
ccicjason wrote:
談路權你扯設備誤差, 鬼扯的人還有臉指責別人, 這是自己吃榴槤卻說別人放屁的意思嗎?? 

有人超速被攔下, 會扯他的碼表不準?? 還是扯警察的設備有誤差?? 喇賽的說人臭, 真是可笑. 

不是要給GPS, 是你自以為車輛的碼表沒有經過中央標準局檢驗


不好意思, 你再無限回圈, 當然我就再貼文打臉囉 -
二、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還是太臭了,回去重打,我再來跟你說,你說的"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並不是吃了無敵星星。

RMAN wrote:
還是太臭了,回去重...(恕刪)


就是吃了無敵星星呀,完全合乎規定
然後常常看有些人像趕著去送終一樣,一直在超車, 一直在切換車道
內車碰到高速車也是覺得開太慢,於是就往低速車道超
東超西超反正沒被警察攔下來,怎麼做就是對的
很多都是因為超車變超渡的

再來就是完全不保持安全距離,上面拼命超也會不保持
一撞就是串燒

像三寶那種過交流道倒車,上錯交流道倒退的就不講了,根本就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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