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智捷....陰謀論追追追

2010ian wrote:
你的發文也很蠻有趣的......
謝謝哦
可是我手好痠哩

為答謝您的鼓勵,再來一樓

至於其他鼓吹樓主去告的大大,也多少幫個忙,不要只會出張嘴,至少動手截個圖嘛
沒證據叫人家怎麼告?

這一篇 "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一定要幫納智捷講講話!!!"

1. 37F
tommy326 wrote:
那個人不是說要錢
10萬精神賠償
新聞沒報而已
新聞被濫用




2. 39F
steven-wang wrote:
現在的人膽子很小
動不動就要精神賠償
讓醫師鑑定一下
是不是真的因為門把掉了就得了神經病




3. 54F

procd007 wrote:
重點是那位車主
怎麼會剛好要開去抗議的路上被年代新聞記者在後面跟拍
又怎麼那麼剛好跟業務對話過程有先預備針孔攝影機蒐證

擺明就是認識某些特定行業人士,利用媒體公器要幫自己出口氣
那業務也真可憐,被挖個陷阱不自知往下跳,沒賣到車還可能面臨公司逞處

這種人根本連澳客都更不如

雖然我也是服務業工作,但服務業是服務"人"為主
但並不是服務"動物"的阿~




4. 131F
fxxkbapee wrote:
就把他當作笑話看阿!
反正
沒有猴子出來表演一下我還嫌電是無聊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到那位澳客的臉
我快笑死了

真白吃




5. 143F
legend3228 wrote:
沒錯,對付這些無賴,
反正公司法務處的律師一群,直接上法院.




6. 192F
臥龍深 wrote:
我看你才是沒腦又沒品,頭殼裡是裝草的嗎?189F的都看的懂是什麼意思~~

是我講的太深還是你分辯不出整串文字內容,來龍去脈你不會自己去爬文喔,63F的也親自打去一心生活館求證過事主要求15萬精神賠償+車輛繼續使用即然這台車這麼爛,車主幹嘛還要求車輛繼續使用?如果他會擔心又掉了其它不應該掉的東西,他幹嘛繼續使用.如果你認為65F的求證不能代表你所認知的事實,好丫~~套你一句話"如果你知道事情的頭尾就好好交代清楚".

一大早就遇到個草包,又只會人身攻擊的,看了就噁心~~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果然如所料,前天一棟、昨天再一棟、今天又一棟......
相同的一個事件,樓主連續三天+蓋了三棟大樓!
讓人不禁猜想,難道樓主是只把網路資源當成您自己的武器


ock5978 wrote:
我再重申一次...一...(恕刪)

如同個人前兩天的回覆,再重申一次~
如果真的就只是要爭一口氣,討個尊嚴?
直接尋公正第三者裁判解決

p.s.
附上相關網址:

高雄市政府消費者保護相關網頁:
http://borkcg.kcg.gov.tw/style/front001/bexfront.php?sid=869635043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網頁:
http://ksd.judicial.gov.tw/
jason3c wrote:
門把斷了,大燈不亮,出保固就好了,又不是大不了的事。是原廠不讓出保固,還是根本你不願出保固更換?
po了這麼多的文,你到底想幹什麼?一次說明白,不要再到處po相同的文,歹戲拖棚,爛用鄉民的力量,看了厭煩。
再說像你這種搞法,回想原廠的附帶條件,不准你楊先生再買該廠的車子,作法是對的,在 我看 來,你不是好款待的客人,萬一原價買回,你再來買該廠的車子,一樣的事再來一次,誰受得了?煩死了,不是好客人,但也不要成為人家眼中的奧客,懂嗎?


這件事情我看很久,也許我對汽車業不了解,不過我很不能理解一些說法。網購產品政府立法保障七天無條件退費,部分筆記型電腦廠商提供購買七天內有問題換新服務,即使是在實體店面購買也一樣。結果買了十天實際上開不到幾天的新車出問題,網友要他出保固維修就好?電腦故障,大多不會危害個人安全,但是汽車門把掉下來...如果是開車時候震動脫落打到別台車造成車禍怎麼辦?如果這時候門可以輕易推開乘客摔出去怎麼辦?車子不只是自己安全,也要顧慮到路上其他人的安全,我不認為門把掉下來叫「又不是大不了的事」。

至於這類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發生,該注意的就是這間車廠的組裝品質了,或是根本的機構設計問題,怎樣也不是怪到買車人的身上,沒有人喜歡買來的車過幾天就出大包。筆記型電腦的板上有個網友也是一直貼文說華碩散熱差,維修也爛,要求無條件更換兩台全新最高階電腦,貼到其他網友覺得他很煩、無理取鬧,但是經過他的對抗,至少這款筆記型電腦的過熱問題廠商願意免費維修,即使過保也一樣,一個讓其他人覺得煩的人卻幫了許多人的忙,我期望這位車主也能達到這樣的成就。奧客不可恥,可恥的是做出爛東西的廠商跟罵人的業務。

我想最好的辦法就是消基會提的檸檬車法案,一個人也許不會有官員、立委要理會,但每個人都發揮自己的能力去推動,這股力量就很大了,汽車強制責任險也是柯媽媽慢慢推起來的,即使花了七八年時間。
bulibi wrote:
這件事情我看很久,也...(恕刪)


我覺得您說的也有道理,許多權益的確要靠抗爭才能爭取而來

如果華碩或納智捷對於出問題的產品不理不睬,甚至反栽贓說那是用戶的問題
那當然得跟他拼了

可是,在這個事件裡面,原廠並沒有不負責處理,甚至也把車買回了
其他車廠也會因為門把掉落就把車買回嗎?我個人是沒聽到過
既然原廠有意解決,也出了比其他品牌優惠的條件(其他品牌大概會負責幫你修到好+延長保固)
那又何必繼續搞抗爭?這我就不懂了

因為那張協議書嗎?
我的感想是「無風不起浪」
但原因呢,可能只有雙方當事人才知道了
我看到好多人都說可以換車就該偷笑了~~
但有時候尊嚴不是也粉重要嗎??
尤其台灣人~~尊嚴更重要
版主在這件事件當中~~有種小蝦米硬碰大白鯊
但他要爭的應該也是對方的道歉~~
有句話~~錯就要認~~被打要立正~~
版大加油!!!!!
氣魄好一點,說原價買回不要車廠賠啦!已經被形容得這麼難聽還要上來蓋樓?是不滿意賠償金額嗎?
咦?對了,我可不可以下次買車的時候自己把把手弄得快壞了,再叫業務來拉壞,趁機要點錢花花?媽的!車廠敢不給,我就每天上網po文!
我可不是指桑罵槐哦~別自己對號入座~~
kay1972 wrote:
可是,在這個事件裡面,原廠並沒有不負責處理,甚至也把車買回了
其他車廠也會因為門把掉落就把車買回嗎?我個人是沒聽到過
既然原廠有意解決,也出了比其他品牌優惠的條件(其他品牌大概會負責幫你修到好+延長保固)
那又何必繼續搞抗爭?這我就不懂了


好幾串討論都幾十頁,沒有時間去翻,但是對於抗爭一說,提供一件個人遇到的事情,有興趣參考看看。

今年的九月底周五晚上,我在竹北麥當勞自強南分公司買到一杯有問題的飲料,當下我是立刻聯絡客服跟這家店,並且拍照存證,但飲料並無交給麥當勞。事情的開始我並不打算鬧大所以一直等待麥當勞解釋並找第三方來檢驗,但是事情過去四五天都是愛理不理的狀態,最多就是提供到全額退費,其他檢驗要求一概不理,甚至店長周一晚上跟我說周二會再聯絡,結果周二完全沒聯絡,周三打電話得知店長請假到周五,我只好聯絡蘋果日報與衛生局,可惜得到的回覆是事情過太久了沒有爆點、東西可能變質了。

這件事情給我的教訓是,遇到事情不要相信廠商的說詞,要得到正面且迅速的回應就要先找媒體來把事情擴大,不然就是被拖延時間、死無對證,最後還得到一記回馬槍說消費者不夠(不願)配合。有些人對樓主行為反感,但曾有類似經驗的我卻能體會他為何這樣搞。如果廠商尊重消費者,那麼消費者根本不需要這樣搞大事情,除非是吃飽太閒。

底下有圖有證據,建議網友買飲料,最好打開來看過再喝:



純粹提到類似消費經驗,砲火請別轉移到麥當勞或我身上。XD
bulibi wrote:
網購產品政府立法保障七天無條件退費,部分筆記型電腦廠商提供購買七天內有問題換新服務,即使是在實體店面購買也一樣。結果買了十天實際上開不到幾天的新車出問題...

純粹就法律層面來說的話,網購是因為有消保法的明文規定,所以有7天的俗稱鑑賞期
但是實體購物確實沒有這樣的規範

所以網購就算買1塊錢的東西,也可以在7天內無條件退貨
但實體的購物,像樓主買的百萬汽車,或甚至千萬跑車,出問題的話,消費者在法律上並沒有權利要求無條件退貨還款。而有些商家願意給顧客退款,那是基於服務客戶,多少可以算佛心跟做口碑

以樓主的事件,當初 Luxgen 願意原價購回並賠償樓主的相關損失,個人覺得是值得讚賞的

但是後來提出那份擺明汙辱人的協議書,再加上那位經理的口出惡言,整個就是沒格

樓主跟大部分人看不過去的應該就是這點

再加上,事發至今,原廠未出面澄清,又一堆不知是什麼身分的鄉民有模糊焦點的,也有散播謠言的,還有惡意攻擊的;真的是讓人覺得很嘆氣
掃垃圾 倒垃圾 / Shot down ★★★★★★★★★★★★★★★ 我沒有惡意而且不是針對你也不是針對他更不是針對任何人或動植物、礦物、無機物
告吧告吧..全部都告一告..看是要告毀謗還是怎麼的
全部上法院讓法官判...

要上傳影片很簡單
只要把您所錄影的影片直接上傳到youtube
再連結過來就好

話說您需要年代的新聞片段有何用途???
新聞內部分影片不就是您所提供的嗎????
千萬不要拿了影片又要再另開一個主題...
同話題延續相關PO在同一個主題就好...
不要浪費了網路資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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