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dome wrote:
我很好奇你怎麼認為官司會贏?
1.車廠交車時你就應該會很清楚,這台車拿的行照非一般類型之行照,
如果你説你交車時不清楚,但你也簽收了,你最多只能告業務詐欺跟車廠無關
2.車廠已發文告知並提出改正措施,你也清楚了
如果你硬是不裝或裝了拆掉,那不是原廠配置,屬於私人非法改裝,自行負責後果跟車廠無關
所以…最後賺到的只有律師,因為官司輸了錢照收,
該不會你剛好在律師事務所上班吧?
最後,衷心建議,趕快換車吧!
就當是買個教訓學次乖吧!
要遊走法律邊緣也是你當初選擇的,
現在被抓到了難道你覺得還站得住腳嗎?...(恕刪)
這一位網友,我想您對於此一事件的來龍去脈,並沒有弄清楚
如同前面有其他網友說了,這一件事,版主或其他MPV車主在道理上確實是站的住腳的
我自己同樣也是MPV的車主,雖然,我不會採取和版主同樣的積極(激烈)的行動或作為
我認為反正開車上路不會被罰、驗車時能夠通過,那就OK了。(要說我是鄉愿或阿Q也行)
不過版主在道理上,的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至於是否要認同他的作法,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WANNA BE A FREE BIKER FOREVER !!
snowdome wrote:
1.車廠交車時你就應該會很清楚,這台車拿的行照非一般類型之行照,
如果你説你交車時不清楚,但你也簽收了,你最多只能告業務詐欺跟車廠無關
(恕刪)
只能說您沒了解樓主事件始末
我想要一台合法的LUXGENMPV 交通部陳情連署訴求
snowdome wrote:
2.車廠已發文告知並提出改正措施,你也清楚了
如果你硬是不裝或裝了拆掉,那不是原廠配置,屬於私人非法改裝,自行負責後果跟車廠無關
(恕刪)
如果車廠已發文告知並提出改正措施
會造成您原本可以正常使用車輛
在車廠善意改正後~如樓主所言~第三排無法依原有功能使用
那~車廠所謂的改正措施還算是改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