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ddyhou1019 wrote:
應你的要求, 我證...(恕刪)
大大邏輯好像還是有點問題耶
因大大要求所有說車子有問題的都應拿出證據
才成立納車妥善率差之事實
那也請大大同樣要求所有在01PO文車好好開 爽爽開XX公里路過之證據
也因此才成立納車沒問題之事實
目前只看到大大針對說車有問題之證據
沒看到大大有要求說爽爽開之證據
只有大大一人爽開5000公里的一半證據(車主的證據)
並無法證實大大口中納車沒問題之事實
請大大一視同仁 不要說一套做一套阿
P.S附上大大要求的另一篇搓湯圓的"間接"證據(因大大所要求之搓湯圓之實證按邏輯來說除了當事人及納廠是不能向外傳播,不然就不叫搓湯圓了,但以大部份正常人之邏輯應該可用此間接證據來推論有搓湯圓之事實)


eddyhou1019 wrote:
你要我證明我是否是車主, 我也證明了, 我自己開的U6 GT目前也沒什麼問題, 難道我不能說自己爽爽開嗎?
有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 請不要搞不清楚的狀況下, 就說受難車主被納廠搓湯圓這種話, 我不敢說納廠的車完全沒問題, 那畢竟是少數, 就算是遇到了, 自己的心態也要調整跟面對, 想辦法跟原廠溝通協調來解決問題, 原廠不行, 那就找外廠修理, 在這邊就算蓋幾百層大樓哭訴也沒用, 你們要讚聲聲援那些車主, 我沒什麼理由去干涉, 但請不要無止境發廢文在這邊鬧, 可以的話, 自己去劃分一個區域去讚聲聲援, 感謝.
大大回文請先看清楚內容好嗎
1.我是請你一視同仁要求所有在01說爽爽開車主之證據 ,因你要求說車有問題車主都要有證據
2.請問我那一次內容的那一句說車主不能說自己爽爽開
3.你所謂的少數並無你自身所要求之證據,請你提供納廠所有維修統計資料以資證明
4.受難車主搓湯圓之事目前我已知的找到兩則,是你要求有保密協議出來才算證據,雖然這是另一人發的文
5.01是公開論壇,就算哭訴蓋幾萬層大樓也是個人自由
6.你所謂不甘涉就是在我對那猛開分身洗文的護衛隊時出來惹我,暗指我是寫手
7.廢文的認定並不是由你決定,01自有版規,因你個人因素不想看到這些文請去找01修改版規,如不可酸納智捷不可回護衛隊或寫手的文
8.同理,那也請你去要求護衛隊自開個護衛專區 一視同仁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