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貨物稅條例裡,"客車-貨車"及"彩色電視機-顯示器"的稅率來看,當初立法時應該是把前者當娛樂器材,後者當謀生工具,所以謀生的稅率較低。
但是現在的產品,早就具備各種功能,很多人拿客車來運貨,也很多人開貨車去旅遊,所以這樣的稅法已不合時宜,況且由謀生或娛樂的角度去訂稅率高低,本來就不合理,那是前個世代的老舊想法,現在21世紀,國民有適當的休閒娛樂,可以調劑身心健康,身體健康了,國力也增加了。這個貨物稅條例早該修了,我想這是安迪老爹說它是恐龍的原因吧。
如果堅持要守規矩,是不是先回家查一下家裡的電視是彩色電視機還是顯示器?還有若家裡只有1種車的話,是不是該去買第2種車,一種專門載客,一種專門運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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