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kawa079 wrote:
樓上考慮再開一篇嗎...(恕刪)
『「館長」陳之漢日前因為妻子被酸「做偏的」,槓上早餐店老闆,後因考量對方家境不再追究,卻被一名網友狠酸:「說不定真的有觸動什麼過往傷痛」、「從妝髮打扮來看,館長老婆確實八大味很重」,讓館長相當不滿,直言這次「絕對告」。而該名網友疑似知道事態嚴重,也趕緊私訊館長道歉;對此,館長也在稍早發文,呼籲大家別再肉搜他,「我接受道歉,願意給他機會。」』
從上面的例子告訴我們
只要上法院,就可以知道誰沒穿褲子了
無限期支持有問題的車主走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