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107年1月跟基隆市政府檢舉仁愛區獅球路運動中心大路旁一個只申請違章建築修繕,卻整個拆除重建,目前已建到2樓的案子,從第一次1/14檢舉多次到今天1/30,市政府完全沒任何動作,還跟之前其他投訴人投訴其他案件收到的回覆一模一樣,只說市長很重視檢舉案,卻一直擺爛。目前仍在興建,也正從興建中違建朝向已完工違建邁進,施工建地週圍也沒有任何安全措施,每次路過都得提心吊膽,公安問題也去電跟市府承辦人提了,一樣當作沒聽見,還說如果發生人命傷亡是屋主要負責,明明已經跟你通報了,是你擺爛不處理,難道沒有行政怠惰的嫌疑嗎?難道不能申請國賠嗎?而且去電詢問時承辦人口氣還很差,走了一個謀財的,卻來了一個害命的,換了市長卻一樣沒任何進步!順帶一提,市政信箱乾脆廢掉算了,檢舉的事項都還沒處理完,就把你逕行結案,真讓人傻眼,有空大家可以路過運動中心去看看!以下附上其中一則市府回答:ooo先生/小姐您好:
您好!
有關有關台端投書「施工中違章建築舉報」(獅球路109號)乙案,本案業經台端107年1月14日案號00000C2投書在案,本所刻已函報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勘處,先予以敍明。
本市舊有違章建築修繕權責單位為市府都市發展處,本案將由都發處辦理勘處,另本所主要權責為負責違章建築的查報,如仍有疑問,請電洽本案承辦人(胡先生,聯絡電話:02-2430-1122#308)、本所政風人員(吳小姐,聯絡電話:02-2430-1122#610)
另都市發展處答覆您:
您於107年1月16日透過本府市政信箱反映的意見,市長非常重視,特囑交本處妥為處理,處理情形敬覆如後:
一、本案所述本市仁愛區獅球路111巷旁施工中違章建築乙節,查案址實際為獅球路109號,業經本府106年11月8日基府都使貳字第1060064137號函核准依照本市舊有違章建築修繕在案,經仁愛區公所派員現勘目測,似與原核准圖說不符,故於107年1月15日報請市府勘處,市府近期將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現場會勘,並依各相關單位權責辦理。
二、感謝您關心市政,並熱心建言,對於本案如仍有不明之處,歡迎親至本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或來電02-24201122轉1818-1821,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敬祝安康



























































































